湖北社区工作者待遇新标准来了!比照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0.8至1.2倍确定

2020-07-03 19:35  

今日下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16场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系列文件,并回答记者提问。

湖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静介绍,系列意见中包括《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总的工作目标是,建设一支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科学界定社区工作者范围,除了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居委会成员外,必须是区(市)统一招聘、街道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按照“四岗十八级”设定。薪酬待遇比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0.8至1.2倍确定,逐步达到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对现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区别情况、择优聘用、妥善安置。

来源: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发布会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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