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自然灾害救助
Ⅲ级响应的通知
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减灾委:
入梅至今,全市连续普降中到大雨,局部大暴雨,先后遭遇了8次明显降雨过程,其中以6月12~13日、6月20~22日、6月27~28日、7月1~6日降雨强度较大。累计降雨量448(武穴余川镇)~1124毫米(英山石头咀镇栗树咀),全市平均降雨量698毫米。英山草盘地镇、石头咀镇、陶家河乡、城关镇,罗田匡河乡、九资河,浠水团陂镇等7个乡镇累计雨量超过1000毫米,28个点雨量超过900毫米。
截止7月7日,初步统计全市受灾人口213420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9747公顷(1946205亩),直接经济损失129041万元,其中:农业损失94151万元。倒塌房屋400户,953间,严重损坏房屋450户830间,一般损坏房屋401户679间。因灾失踪一人(英山县温泉镇坡儿垴村支书刘水存被洪水卷走,至今还在打捞中)。7月1日-7日新增强降雨,我市紧急转移安置人口59700人,集中安置人口328人,分散安置人口59372人。
鉴于当前洪涝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黄减文〔2020〕1号)启动Ⅲ级响应条件: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规定,现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达到59700人,符合启动Ⅲ级响应条件。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8日9时启动黄冈市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响应。
启动三级响应后,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进一步落实自然灾害救助责任制,强化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加强救灾物资调度,搞好统筹协调,做好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财产安全。
黄冈市减灾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