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低速电动车道路安全管理
促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的实现
公安交警部门
从2020年7月9日开始
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加大对低速电动车
非法上路的路检路查力度,
并依法进行查扣和处罚。
重点整治车辆:
专项整治的车辆,是指属于道路机动车范畴但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及产品公告》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申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整治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闯禁行、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区域:
专项整治由低速电动车主要聚集地区、路段逐步向市区、城镇延伸。
三、四轮低速电动车非法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依法查扣处罚!
近年来,很多低速电动车销售商打着“新能源车”的旗号蛊惑人们无需办理机动车牌证就可上路行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和城市观光车)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该类车辆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各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
不符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低速电动车不属于新能源汽车,即不达安全技术标准,又不具备新能源核心技术的支持,因此不能办理机动车牌证,不准上路行驶。
低速电动车给人们带来的危害:
据统计,近5年来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近3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
经核实,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属机动车,该类车辆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各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
由于低速电动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低速电动车驾驶人以老年人居多,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无证驾驶居多,占用超车道“龟速前进”、 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屡屡“上演”, 事故频发,社会反映强烈,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埋下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此类车辆不能申领号牌,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保障。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大家: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坚决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三、四轮低速电动车。
黄冈交警将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全面加大对三、四轮低速电动车非法上路的路检路查力度,并依法进行查扣和处罚。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7月16日
说到此类电动车
我们每个人都有很深的体会
各种“不可预见的走姿”
让人心惊胆战
比如这样的☟
随意闯红灯
这样的☟
随意变道
再这样的☟
随时急停急刹
坑死跟车车主
再这样的☟
最可怕的是
还会随意掉头
这样“任性”的行为给行人和车辆通行造成严重影响它们晃晃悠悠跑在马路上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随意切换见空就钻,见地就停这种放飞自我的行车方式让人看了心惊胆寒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驾驶者任性,无视交规
发生事故后果严重
安全不是儿戏
生命不能重来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
编辑: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