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2020-07-21 11:32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当前,我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防疫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防疫防汛两手抓、两不误。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坚持防疫防汛两手抓、两手硬,在防疫中统筹防汛,在防汛中不忘防疫,确保灾后无疫。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灾前重预防、灾中重救护、灾后重防疫,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将常态化防控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毫不松懈、慎终如始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

二、扎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要高度重视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到“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做到哪里,灾后防疫工作就跟到哪里”。严格落实消毒通风和健康监测措施,指导群众科学佩戴口罩、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患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及时转运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要全面规范开展日常消毒操作,规范安全处理生活垃圾和粪便污水,加大力度消除“四害”,保障饮用水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安全,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对洪水退去的区域,要及时清淤、清垃圾,及时进行规范消杀,切实消除疫情传播隐患。要深入贯彻落实市防指《关于做好防汛转移安置群众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确保集中安置点卫生防疫措施落到实处。要科学调度辖区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受灾地区医疗力量配备和医疗物资储备,保障灾区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需求。

三、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要切实落实“四早”要求,强化相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基层医疗机构“哨卡”作用,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对新冠肺炎病例要及时排查,防止扩散传播。要聚焦洪涝灾害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加强环境、饮用水、食品卫生、病媒生物、血吸虫病风险监测,密切关注洪涝灾害期间多发的疟疾、登革热、霍乱、伤寒等肠道疾病、虫媒传染病和皮肤病,密切监测禽流感疫情,及时派出专业人员到受灾地区进行指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要求,扎实做好医疗救治、流调、物资储备等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新发病例或疑似病例,要迅速扑上去,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完善细化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措施,加强冷链企业及商品监测检测。要加大执法监督和日常巡检抽检力度,切实加强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病毒环境与从业人员监测,认真深入开展冷链企业及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阻断疫情传播风险。要严格落实预案要求,按规范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黄返黄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贯穿到防汛救灾工作全过程,在防汛哨点配备医用外科口罩、84消毒液、酒精等必备防护物资,组建医疗小分队、“流动医务室”深入各处防汛哨点场所,指导督促防疫措施落实, 保障防汛一线干部群众身体健康。

五、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各地要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要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等知识,教育受灾群众注重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或被污水浸泡过的食品,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和水产品,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压实统筹防疫防汛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受灾群众所在地党委、政府承担属地责任,切实做到防疫防汛两手抓。各地各部门要将防疫工作责任与防汛工作责任同步压实,一体推进。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做到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市、县纪委监委机关督查检查防汛工作的同时,要同步检查防疫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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