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减灾委员会关于解除自然灾害救助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0-08-06 07:29  

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减灾委:

目前,梅雨期已结束,据气象部门预测,后期我市将转入晴热高温天气,以局部阵雨为主,无明显强降雨,全市灾情趋于稳定。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市减灾委决定于8月6日9时解除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解除后,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和规程,继续做好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等工作。要争分夺秒加快农业生产自救,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抓好农业水毁设施修复重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帮助因灾倒房户尽快重建家园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在保证水库防汛安全的基础上,抓好科学保水蓄水、工程调度等工作,做好防范旱涝急转的应对准备,确保农业用水安全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黄冈市减灾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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