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正常开学!

2020-08-24 17:57  

黄冈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春华秋实,斗转星移,又是一年秋高气爽!好久不见,甚是想念,再见已是2020年秋季入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即将迎来2020年秋季开学。目前,疫情防控虽取得阶段性胜利,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秋冬季又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所以,疫情防控尚不能松劲,更不能掉以轻心。为确保开学工作平安顺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开学返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明确开学时间安排。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学期将全面正常开学。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原则上9月1日统一开学,条件不具备或有特殊情况需延缓开学的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开学工作组确定,并另行通知。在黄高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开学具体时间。

二、认真践行珍爱生命、科学防护的理念。珍惜健康就是珍爱生命。只有健康的体魄和阳光的心态才能支撑快乐学习和美好生活。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要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返校之前,希望大家继续保持防控状态,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适当加强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练就健康的体魄,为秋季学期学习生活做好准备。

三、积极配合做好健康管理。科学防疫,需要学会尊重,尊重已取得的防疫成果,遵守科学防疫的有关规定;尊重学校和他人为防疫付出的辛勤劳动,减轻学校和他人的防疫压力。在开学前后,我们每个人都要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工作,既对自己负责,也对别人负责。开学前 14 天要做好健康监测,每名学生每天都要上报健康状况和具体行踪,返校时必须申报健康状况和提供返校前 14 天内的活动轨迹。已经被中小学录取注册的新生,请密切配合新入读学校做好健康管理和申报工作。

开学前,我们要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其他地区师生凭健康码“绿码”返校;境外师生未接到通知不得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和前14天健康情况和活动轨迹;学生病愈后返校需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课证明。按照“愿检尽检”“能检尽检”的原则,鼓励广大家长朋友在开学前对孩子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开学后,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即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师生员工“无必须不出校园”。

四、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最重要的老师。您把孩子交给学校,是对学校和老师的一份信任,学校和老师也需要您的支持和配合!只有家校共育才能成就孩子美好的明天!开学前后,请家长朋友与班主任老师保持密切联系,按要求如实报告学生情况和校外活动路径,及时沟通学生学习情况和心理状况,共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问题疏导。学生在校外和居家期间,如身心不适,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必要时及时送医就诊,千万不可麻痹大意。

五、 切实担负生命安全教育责任。安全是教育的保障和底线,安全不保,何谈教育!各位家长和同学们要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上下学安全。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到校,提前离校要请假;走人行道,靠右行;过马路走斑马线,走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上下学要避开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避开或绕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灾害路段。

2.在校安全。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上下楼梯、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讲究秩序,避免踩踏。不攀爬楼梯、走道、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避免坠落。不吃“三无食品”、不买无证经营和小摊小贩的食品,生病或身体不适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遵守寄宿和托管规定,不留他人住宿,保持寝室干净通风,熟知逃生通道,小学低年级一般不寄宿。

3.溺水安全。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洗东西、抓鱼虾、捞水草等。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呼喊成人帮助,或拨打110、120电话报警,或用树干、绳索、漂浮物等施救,不得下水或手拉手盲目施救。

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黄冈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4日

黄冈师范学院返校时间确定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返校时间确定



2020年秋季学校收费政策问答

2020年秋季即将开学,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及时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问:目前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收费项目和原则有哪些?

答: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要有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三项。公办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保教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其中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省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学费标为每生每学期630元。

二是服务性收费。

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有伙食费一项,民办学校参照执行。伙食费据实收取、多退少补、不得营利,学生进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三是代收费。

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收费基本原则是自愿缴纳、据实收取,不得营利。

(1)幼儿园代收费是指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包括体检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安全设备升级、配备保安人员为由收取费用。

(2)义务教育学校代收费有教辅材料费(一科一辅,含寒暑假作业本费和课堂作业本费)、中考考试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3项。

(3)普通高中代收费有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高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等6项。

问:民办学校收费有哪些要求?

答: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民办中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成本合理自主定价,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实行告知性备案,并按规定公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民办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参照公办学校管理,落实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普惠制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与园方协商明确收费标准。

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有什么要求?

答: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级发改、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各地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以及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转学费、保留学籍费和复读费,不得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培养费、调节费、捐资助学费和建设费等费用。普通高中军训期间,学校除可收取军训服装费外,不得另外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

问:学校开展课后托管服务有哪些要求?

答: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托管服务内容包括安排集中完成作业、开展社团活动、组织自主阅读交流及其他特色活动。家长委员会是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在学校指导下负责课后服务具体组织实施。

问:收费公示、收费备案和缴费开票有哪些要求?

答:学校应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按规定备案而未备案的不得收费。收费必须向学生开具正规票据并根据公示写明明细。

问:学校收费政策咨询和投诉有哪些要求?

答:教育收费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有关教育收费咨询和投诉建议首先咨询当地教育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展咨询和投诉时应先核实收费明细和学校是否按照公示收费,以便主管部门快速核实,及时回复咨询人。

来源:黄冈市教育局、黄冈师范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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