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最新通知,正式公布“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湖北4县成功入选↓↓↓
宜昌市枝江市
枝江市属湖北省宜昌市代管县级市,地处长江中游北岸、江汉平原西缘。枝江历史悠久,周称丹阳,属楚,秦因“蜀江至此如乔木分枝”而得名,西汉元年始设县治,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是一座拥有2000多年历史的古城。
连续4年被评为“宜昌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胜单位”,连续13年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排名连年进位。2020年3月,获得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称号,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予以通报表扬。
襄阳市南漳县
南漳县,隶属湖北省襄阳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水以南,荆山山脉东麓,属鄂西北山区向汉水中游过渡地带。南漳县有305省道横贯东西,250、251省道纵穿境内,95%的村通公路,焦枝、汉丹铁路与之毗邻,与襄阳刘集机场、老河口机场相距只有一百公里以内路程。
南漳县先后入选并获得了“2019中国最美县域榜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等荣誉称号。2020年5月,入选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
恩施州咸丰县
咸丰县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县,湖北西大门。县名取“咸庆丰年”之意,古有“荆南雄镇”、“楚蜀屏翰”之誉。地处武陵山东部、鄂西南边陲;扼楚蜀之腹心,为荆南之要地。
2019年3月,位列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2019年11月14日,被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2020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咸丰县退出贫困县。
恩施州鹤峰县
鹤峰县,隶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恩施州的东南部,与湖南省毗邻。古称拓溪、容米、容阳,曾是容美立司治所,1735年改土归流后先后设置为鹤峰州、鹤峰县。
2018年10月22日,入选2018年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2018年12月,荣获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2019年4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鹤峰县退出贫困县。
知道多一点!
2020年5月,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并制定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目标
优先选择包括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内的100个县开展试点,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实现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供给能力和供应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向全国推广应用。
试点县遴选需满足这些要求
01
具备一定的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有规模化种植(养殖)基础(该品种在本省份内产业规模应排名前10),有一定的农产品分等分级、初加工、包装、物流运输等基础设施,有带动作用较强的龙头企业、电商企业或协会组织,有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扎实,经过试点能够形成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体系、全产业链贯通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02
具备一定的网络销售基础。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当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3%,宽带网络和快递物流实现村村通,有一定的冷链物流能力,有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
03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地方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相应优惠。
以上条件,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
试点县工程建设
有哪些重点任务和小编一起来看看1
●培育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试点县要依托试点参与企业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电商企业等各类组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财政投资或国有资本参股等方式,整合行业内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以下简称“运营主体”),作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推进主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对运营主体的监管指导,探索订单生产、参股分红等多重分配机制,把更多电商发展红利留给当地农民。2●以运营主体为核心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
1.建设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针对试点农产品,集中打造一批标准化、品牌化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配备生产、加工过程质量管理的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农产品质量追溯设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农产品追溯。结合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统筹现有的县级农业产业园、示范园或电商孵化园等资源,建设改造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县级集配中心,作为出村进城的枢纽,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等冷链设施设备,有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功能,集中实现网销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品控分拣、打包配送、统配统送等功能。合理规划和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服务站点,开展农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仓储、包装等服务。整合利用快递物流、邮政、供销合作社、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点等现有条件,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提高县域内冷链物流连通率和覆盖率。
2.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推动运营主体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市场化手段,引导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以订单农业等方式有效对接和带动广大小农户,执行统一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统一采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3●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1.提升益农信息社农产品电商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益农信息社以及农村电商、邮政、供销等村级站点的网点优势,结合运营主体的生产、加工、仓储能力,统筹建立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为没有进入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的其他农户和产品,以低成本、简便易懂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提供电商培训、加工包装、物流仓储、网店运营、商标注册、营销推广、小额信贷等全流程服务。加强益农信息社信息员电商实操技能培训,配备一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存储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提升益农信息社网络销售功能。
2.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网络营销。针对试点农产品,积极培育塑强区域公用品牌,做好品牌监督、质量安全管控和供应链管理,提升品牌价值。加大运营主体与网络销售平台对接力度,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做好电商零售,开拓批发电商、分销电商渠道,探索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加强与生鲜电商企业合作,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企业参与,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全网营销体系,进行全网整合式销售。同时,注重线下传统批发零售渠道的维护,建设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直营店、体验区,用网络营销带来的知名度促进线下销售。
4●建立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运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质量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全链条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支持运营主体开展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建立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运营主体、科研机构等,加快试点农产品田间管理、采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产品追溯、信息采集等各环节标准研制,细化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操作规程,形成多层次的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一致性。
3.建设县域优质特色农产品大数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试点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开展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统计监测。依托运营主体,实现全产业链大数据的统一归集,统一对接“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数据平台,确保出村进城数据的及时上传与汇集。健全农产品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服务机制,及时发布各类市场信息,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安排生产经营。
来源:农业农村部
编辑: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