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杰出人才和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2020-10-19 15:35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黄冈市杰出人才和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注重品德、注重实绩、注重贡献的原则;

3.注重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倾斜的原则。

二、评选要求

(一)黄冈市杰出人才评选要求

1.评选奖项

此次评选活动共设立10名杰出人才奖。

2.评选范围

在我市工作或为我市服务,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评选推荐范围。

3.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内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职业技能或其他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

4.推荐方式

按照条块结合、归口负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 

5.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成立黄冈市杰出人才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活动按照组织推荐、专家初评、综合评审、审定公示、总结表彰等程序进行。

(1)组织推荐(2020年11月10日前)。 

(2)专家初评(2020年11月20日前)。 

(3)综合评审(2020年12月4日前)。 

(4)审定公示(2020年12月15日前)。 

(5)总结表彰(2020年12月底前)。 

(二)黄冈市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要求

1.评选奖项

此次评选活动共设立30名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奖。

2.评选范围

在我市各类民营企业中工作且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

3.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黄冈民营企业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能力或业绩突出,对企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或在本行业有较大社会影响。

4.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成立黄冈市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活动按照组织推荐、综合评审、审定公示、总结表彰等程序进行。

(1)组织推荐(2020年11月6日前)。 

(2)综合评审(2020年11月25日前)。 

(3)审定公示(2020年12月15日前)。 

(4)总结表彰(2020年12月底前)。 

各县(市、区)优秀人才可向当地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咨询报名,黄冈高新区等市级产业园区优秀人才可向园区管委会咨询报名,园区以外的市直优秀人才可向所在行业市直主管部门咨询报名。

中共黄冈市委办公室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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