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禁渔工作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襄阳市发布重要通告如有违法违规垂钓者将纳入失信名单
十 堰 市
郧阳区退捕禁捕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郧阳区汉江、堵河流域禁渔工作的通告》,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汉江、堵河流域郧阳段水域禁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禁渔区范围内的“三无”船舶一律扣押,并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处置。二、对禁渔区范围内从事违法违规垂钓的,一律没收、销毁其垂钓设备(施),并纳入失信名单。三、对禁渔区范围内进行捕捞活动的,给予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野生鱼类进行非法销售或虚假宣传的,一律没收非法渔获物并给予货值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五、对举报非法捕捞和交易渔获物的,经查实后给予1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0719)7233893十堰市郧阳区退捕禁捕工作指挥部2020年10月18日
襄 阳 市
近日,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水利和湖泊局七部门联合出台了《襄阳市汉江水域垂钓管湖北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些区域禁止垂钓《办法》明确了禁止垂钓区域。综合考虑环境保护、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因素,凡属桥梁上、高速公路边、街道边、航道、渡口、港口码头、锚地、输电线路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其他有明显或潜在危险的区域均为禁止垂钓区域。襄阳市区禁钓区域除本条前款规定外,襄樊长虹大桥(含桥下)至原襄樊汉江大桥(含桥下)之间区域也属禁钓区。
襄阳各县(市、区)自行确定禁钓区域。禁止这些垂钓行为垂钓应遵循“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原则。禁止以下行为:(一)使用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二)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鱼枪、鱼叉、鱼镖、弓弩等手段射鱼;(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饵进行垂钓;(四)垂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五)使用船舶、舶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设施进行垂钓;(六)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视同非法捕捞;(七)使用其他禁用的钓具。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对违规垂钓三次及以上者纳入诚信系统失信人名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请大家文明垂钓
不损坏堤防、护岸、岸边树木不向河道内或岸边丢弃垃圾及废弃物投放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离开垂钓区时将废弃物回收带走共同守护汉江母亲河!
来源:长江云
编辑:熊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