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黄冈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一系列阶段性降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截至今年9月份,我市减免水费407.76万元,减免天然气费2718.55万元,减免电费10742.02万元,累计1.39亿元。另市本级组织核发疫情期间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电费补贴,共计向133个企业发放633.37万元。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该政策已延期至12月31日,电网企业在计收相关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政策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来源:黄冈日报
编辑:谢梓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