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易地扶贫搬迁960余万人 同步新建约3.5万安置社区

2020-11-05 16:06  

11月5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介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时表示,十八大以来,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同步新建了约3.5万个安置社区,一揽子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吃、住、行、就医、就学等方面的问题。

王爱文在发布会上表示,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扎实推进,我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同步新建了约3.5万个安置社区,一揽子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吃、住、行、就医、就学等方面的问题,对世界的减贫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他指出,当前,“十三五”的易地搬迁建设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工作已经转入以后续扶持为中心的新阶段。做好这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后面这两篇文章,“稳得住、能致富”涉及到很多部门的工作。其中“稳得住”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群众在新社区能住得习惯、能融入社区,所以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就成为这项工作的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王爱文称,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要求做好扶贫搬迁的后续帮扶工作。去年民政部把这项工作作为蹲点调研的重要内容,在蹲点调研的基础上,会同9家部门,形成《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个文件重点对搬迁社区的治理,解决群众能住得好、能融入的问题,做了安排和部署。

他指出,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扶贫安置点的搬迁社区组织建设普遍得到了加强,体制机制也不断健全,服务设施也明显得到了改善。但还面临一些问题,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社区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群众在新社区的融入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所以《意见》着重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简单地说就是要做到“五有”。

第一,要有组织。有组织就是要在搬迁社区建立组织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建立起来,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建立起来,要把妇联、群团等组织建立起来,还要围绕群众的需求建设一些社会性的组织,搬迁群众能够找到组织这个家,有事能找到人去解决。

第二,要有制度。要制定安置社区的一系列基本规则和制度,包括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居民自治组织的议事规则,包括居民的自治章程,还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委会的公开目录,包括一些会议协商的基本制度,所以第二个问题要解决有制度的问题。

第三,要有服务。要把服务体系建设好,加快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性服务设施实现在搬迁社区全覆盖。政府的工作服务,教育、医疗、社保、救助等,都要包括进来,还要建立群众一些生活性服务,包括商业性服务,像通邮,快递能送得进来等,有小吃店、小超市,这些都要有。

第四,要有氛围。要有大家庭的氛围,群众能认同,能够融入到这个社区里来。所以,一些地方也开展了新时代的文明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推进搬迁群众的相互交流。

第五,要有队伍。要加强安置社区的工作者队伍建设,除了“两委”成员之外,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员之外,还要有社区的专职工作者,把队伍健全起来,确保有人为群众服务。

来源:国新网

编辑:毛紫叶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008/202011/5587ae3e76b42715e3d305f97e29131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