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落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措施,近年来,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推进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下放到县级车管所,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办证,为群众节约考试办证成本,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
目前我市理论考场(科目一、科目四)共14个,汽车类科目二考场共21个(其中在用18个,停用3个),汽车类科目三考场共18个(其中在用15个,停用3个),经过评估,我市汽车类考场考试能力完全满足我市考试需求且略有过剩,考场建设已经处于饱和状态。为正确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规避投资风险,避免盲目重复建设,现特将此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告。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11月10日
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