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研究生超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
湖北这两所高校出手了
11月6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拟对2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关于拟对2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研字〔2018〕11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对25名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由于长期难于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16日。
学生本人如对拟处理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68754166。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6日
11月13日,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发布公示: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31名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关于对部分超期硕士研究生
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体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院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21日。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清退名单见下表。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2日
根据公示名单,这31名硕士研究生的入学年月集中在2013年9月、2014年9月和2015年9月三年间,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五年。名单中,“资历最久”的研究生是出生于1982年,来自应用心理学的魏某,其在2005年9月入学,至今已超过15年;另有出生于1975年,来自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的研究生刘某,2006年9月入学。记者查询发现,《武汉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明确,学生有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情形,学校可予退学处理。退学学生,应当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教育部: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此前,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同时提到,要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显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6、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来源: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湖北日报
编辑: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