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无小事,湖北咸宁的基层服务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和法律专家通过创新各种方式,为群众解决烦心事、闹心事。如何切实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呢?让我们和湖北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郑厚勇一同走进湖北咸宁,探寻人民调解中心解决矛盾纠纷的密码。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展现好"十三五"时期决胜全面小康的决定性成就,阐释好党中央关于当前形势的重大判断和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大部署,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联手长江云,特别推出理论故事节目《是这个理》。本期《去这儿讲理》,探索咸宁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解码医患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2019年7月,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北岭村九组村民吴起亮的母亲韩桂兰因病入院,术前灌肠后晕倒在病房卫生间里,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为了弄清母亲的死因,吴起亮查资料调监控,也想过找律师与医院打官司,甚至还想过和亲友们一起到医院去闹一闹。
自己查,无从下手;打官司,又太多顾虑;难道真是要"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连续两天,在几十号村民涌进医院的紧张气氛里,医院给咸宁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樊启寅打了电话。经初步调解,医院同意先行垫付安葬费用。吴起亮料理完母亲的丧事后,随樊启寅一起,到武汉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韩桂兰的死亡是由于血管瘤爆导致的,在医调委的沟通和帮助下,事件也终于得到了更好的结果。
打造调解"大中心" 专治基层"小问题"
从2014年到2019年,咸宁先后在市级层面成立了11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但办公场所不固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费保障难落实等问题,成了各专业调解委员会不得不面对的窘境;同时,从2018年咸宁市法院系统开展的摸底调查情况来看,人民调解工作的提档升级也尤为迫切。
为了改变人民调解工作碎片化、边缘化、低端化的现状,打造调解"大超市",2019年11月18日,经咸宁市委、市政府批准,多方协同参与的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除了入驻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11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外,调解中心还入驻了咸宁市区两级法院的法官工作室、律师工作室和咸宁仲裁委员会派驻办公室。
交通事故起纠葛 多元调处解民忧
2020年6月,一场交通事故让两个贫困家庭的生活雪上加霜。肇事人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家里有一个患有脑瘤的儿子急需治疗;而受害人家里,大儿子智力发育迟缓,小儿子还在上学。一家人靠着夫妻二人务农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计。
第一次调解时,受害者家属依法申请赔偿845368.5元,而肇事方亲属把唯一的房子卖了,也凑不出这个数。如果在赔偿数额上调解不成,肇事方得不到受害方的谅解,可能要被判死刑,那他家里将失去生活来源;这也意味着受害人家里也可能得不到赔偿,原本贫困的家庭在失去一个主要劳动力后,生活将更是艰难。最终,调解中心协调专业律师、人民调解员、相关社会救助基金的工作人员一起,为这起纠纷的化解出力。
涉及生命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团队一方面要平复受害者亲属的情绪,另一方面要衡量双方共同利益,从根本上解决诉求,减少双方争议,达到互相谅解、化解矛盾的目的。最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经过四次调解,双方以52万元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赔偿协议,受害方出具了谅解书。
用专业巧解"老大难" 探索多元解纷新格局
除了硬件配套的完善,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的调解员队伍建设也不含糊。29名专职调解员中,接近一半是退休人员。今年76岁的樊启寅,从教育界退休后,从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跨界成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5年来,他主持调解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医患纠纷300多件。其中,患者死亡纠纷70多件,但无一例反弹,无一人上访。
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余热,再加上特邀律师调解员,由60多名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库作为支撑,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也在不断提升。目前,在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已经初步形成了人民调解优先,行政调解补充,司法调解保障,法院诉讼断后的多层次纠纷化解模式;而为了让更多的解纷资源下沉到基层,咸宁6个县市区的调解中心已投入运行。在调解资源不足的当下,云服务平台也同步上线。
截至今年9月,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共接待群众咨询3047人次,受理矛盾纠纷1645件,调解成功1028件。
社会治理工作,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基层,最坚实的力量支撑也在基层。抓基层、打基础是长远之计、固本之策。2019年初,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践证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以多元的方式方法化解不同的矛盾纠纷,咸宁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来源:长江云
编辑:郑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