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吃子孙鱼,明天子孙有鱼吃”。长江禁渔工作是一个长效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近期,蕲春“长江禁渔”专班不定期夜巡蹲守缴获渔获物7斤,螺蛳1800余斤。
11月13日,由蕲春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局组成的“长江禁渔”专班凌晨3时前往彭思镇茅山港蹲守,在清晨6时许,“长江禁渔”专班巡逻时发现长江口流域一名用刺网正在非法捕捞的人员余某,专班人员迅速上前缴获刺网及渔获物。经测量刺网长100余米,渔获物7斤,长江刀鱼、鲢鳙和其他杂鱼共258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螺蛳可以净化水质,是食物链中的重要一环,非法捕捞将对生态环境造成重要影响。2020年11月18日下午2时许,“长江禁捕”专班人员在蕲春县蕲州镇上河口长江流域巡查时,发现三名非法捕捞螺蛳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刘某和戚某,现场缴获螺蛳1800余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对以上三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所有螺蛳现场予以放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受理中。
蕲春“长江禁渔”专班提醒,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勿“亲自上阵”非法捕捞水产品。同时蕲春“长江禁渔”专班,后期将进一步加强区域内水域常态化巡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为共抓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艾都警事
编辑:谢梓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