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交警将严查、严管这些行为!

2020-11-24 18:21  

11月24日,记者在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2月1日黄州城区正式启用高清摄像头智能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1月30日电动自行车停止上牌,同时城区将启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发布会现场,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11月13日,黄冈交警官方发布了《关于集中启用黄冈市区交通监控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市区新增交通监控违法抓拍设备,针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定点抓拍并依法处罚。请问,新增的抓拍设备会对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呢?城区的哪些路段路口新增了抓拍设备呢?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元凯:目前,城区智能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项目已经完成原有交通监控违法抓拍设备升级改造,和新增违法抓拍设备的建设工作。各个路口、路段的交通违法抓拍设备都已经更新升级为高清摄像头,我们会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驶、信号灯路口越停止线停车、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从12月1日起我们还新增了对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向车外抛撒物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乘坐人未系安全带,大货车限行以及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抓拍范围主要是在黄州城区,东至城铁黄冈站,西至沿江路,南至南湖职校桃源街、鄂黄长江大桥,北至堵城镇,新增交通监控违法抓拍点位125个,对城区进行不留死角全覆盖。

记者:请问,在一些没有红绿灯路段的斑马线,车辆不礼让行人会被抓拍吗?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元凯:会的。目前城区正在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文明劝导活动,城区的各个文明劝导岗每天都有交通志愿者和我们的民警在劝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为的就是让广大驾驶员朋友提前适应。12月1日开始,我们会对城区斑马线路段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抓拍。在这里也要提醒广大的道路交通参与者,在步行过斑马线时也要确保自身的安全,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不要玩手机、不要追逐打闹、不要从车辆缝隙中穿过,也不要犹豫式过马路或行动过于急速。礼让是相互的,文明礼让的氛围要靠大家共同来营造。

记者:请问驾驶人、乘坐人未系安全带,是指除了驾驶人,副驾驶也要系安全带吗?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元凯:这个问题问得好。今年来,我们一直在开展“一盔一带”的活动。有一句话可能在座的记者朋友们都听过,那就是“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所以“驾驶人、乘坐人未系安全带”是指不仅驾驶人、副驾驶要系安全带,后排的乘坐人一样要系安全带。在我们日常处理交通事故时,有很多因为没有系安全带而付出惨痛代价的例子,所以说安全带真的就是生命带,关键时刻真的是可以救命的。另外还有一点,也请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注意,那就是不满4岁的儿童,必须要使用安全座椅,12岁以下的儿童不能乘坐副驾驶。

记者:请问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也会被抓拍吗?如果我没有拨打或者接听,只是用手拿着会不会被抓拍到?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元凯:这句话应该这样理解,拨打、接听、手持,就是说只要你开车时拨打了、接听了,或者没有拨打、接听,只是用手拿着,都会被智能设备抓拍到。因为这些用手参与的动作都会影响安全驾驶。没有拨打、接听,只是刷抖音、看微信消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我们打电话接电话完全可以用车载蓝牙,如果没有也可以配一个蓝牙耳机,要知道,危险往往就源自你分神的几秒钟。

记者:请问还有哪些违法行为会被抓拍?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元凯:有的。比如说向车外抛撒物品,还有就是驾驶机动车时吃东西的行为,这些都会影响安全驾驶,成为安全隐患,都被列入了智能抓拍的对象。

记者:黄冈交警官方于11月13日还发布了一则《关于黄冈市中心城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黄州大队大队长 闵鸿飞:实施中心城区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是为优化黄冈市中心城区交通组织,缓解交通拥堵,有效治理大气污染,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将沿江大道(不含)、中环路(不含)、明珠大道(不含)、新港大道与中环路至新港大道与东门路(不含)、新港大道与东门路至明珠大道与东门路(不含)、明珠大道与黄州大道至黄州大道与新港大道(不含)、黄州大道与新港大道至沿江大道与新港大道(包含)形成的合围区,设立为货车禁行区。禁行时段为全天早上7点到晚上9点。如果确实需要在中心城区通行,比如为保障黄冈城区生产和生活物质运输需要的货车,可以提前到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上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具体的手续办理,可以拨打0713-8482776进行咨询。通行证必须摆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方明显位置以备检查,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把通行证摆放在指定位置,将按无通行证处理。

记者:请问为什么非得把通行证摆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方呢?如果办理了通行证忘记摆放到挡风玻璃右下方会怎么样呢?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黄州大队大队长 闵鸿飞:把通行证摆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方,是为了我们的智能监控设备能第一时间抓取到,如果办理了通行证忘记摆放到指定位置,监控设备将无法抓取,就会被拍摄录入系统。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会按照无通行证进行处理。所以,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如果办理了通行证,一定要按照规定摆放在前挡风玻璃右下方,最好是通行证一办下来就摆放好,免得后面忘记了。

记者:自今年8月26日以来,我市开始为电动车进行备案上牌统一规范管理,按照电动车上牌通知,市区电动备案登记上牌工作将于11月30日截止,能具体说说吗?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 万跃:我们于今年8月21日由官方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黄冈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规定,自2020年8月26日至11月30日,对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开展登记上牌工作。从目前来看,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开展得很顺利,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了备案登记上牌,从我们民警日常交通管理工作来看,电动车上牌后,确实大幅提升了驾驶人的文明规范出行。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11月30日,我们黄冈城区将停止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这里停止上牌的,仅限于对“旧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停止发放有效期三年的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对“新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我们会继续、长期核发电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所以,请还没有登记上牌的“旧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车主,抓紧最后这几天时间,赶紧到指定地点去办理临时通行号牌和行驶证,逾期未备案登记的将禁止在市区道路行驶。

记者:请问备案登记电动车需要哪些手续呢?在哪些地方可以办理?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 万跃: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申请人,需按照“属地原则”向车辆所有人户籍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为了方便广大市民,我们城区设立了10个登记上牌点,分别是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黄冈市胜利街岗亭(市实验小学对面)、赤壁大道中商百货岗亭、西湖一路与宝塔大道交汇路口的岗亭、东门路农业银行门口的岗亭、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路口派出所、陶店派出所、陈策楼派出所、堵城派出所以及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大家可以选择就近的上牌点办理业务。登记上牌需要携带三样东西,一是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我市的居住证都可以;二是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合法来历证明;三是车辆产品合格证或整车合格证。

记者:目前黄冈正在开展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请问黄冈交警这边对“创文”这块有什么动作吗?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综合大队大队长 张国彬:城区“创文”是当前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已进入到最后冲刺的关键时刻。按照部署要求,我们黄冈交警已经制定了《黄冈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路段责任包保方案》,以一系列的措施,确保达到“四无一让”的成效。“四无”即:无行人、车辆闯红灯,无翻越隔离护栏,无机动车乱停乱放,无非机动车乱行机动车道。“一让”即: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为此,我们将城区各主次干道按照勤务大队辖区划分,指定责任包保分工,由交警支队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支队各队、所、室全员上路,以固定执勤点+流动巡逻查控的方式,对不遵守“四无一让”的行为进行治理。在此,我呼吁广大市民,提前、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出行路线,尽量乘坐公交车等公共设施绿色低碳出行。驾车外出的,请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停车时,沿道路沿线车辆顺向入位有序停放,请勿随意乱停乱放。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请走专用车道,不串行机动车道,同时戴好安全头盔,不要违规加装遮阳伞。“创文”工作是为了提高广大市民的幸福生活指数,需要大家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为建设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建设美好黄冈作出一份贡献。

(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孔紫 毛紫叶)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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