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是
湖北省婚姻登记系统
全面升级改造后迎来的
首个婚姻登记办理日
武汉市15个婚姻登记处
迎来了2021年首批新人
新实施的《民法典》规定
离婚登记设置冷静期
各婚姻登记处均已在受理
首批离婚登记申请
图源东方IC
一上午8对夫妻申请离婚登记
为最大限度呵护个人隐私,硚口区婚姻登记处离婚登记受理处设在独立空间内,旁边设置有“家庭辅导工作室”,由区司法局派驻的调解员在办理等候区待命。“上午来申请离婚登记的大约有8对。”调解员蔡雅琴介绍,硚口区婚姻登记处正在尝试探索“超前”介入的调解模式,以前是坐在调解室等当事人找上门,现在是站在等候区“察言观色”主动提供帮助。
离婚登记需双方到场
工作人员肖侃介绍,《民法典》实施后,升级了的婚姻登记系统使用情况良好。
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按照规定,有登记离婚需求的当事人双方,需提早在民政系统上预约,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经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期30天怎么算?
肖侃介绍,双方当事人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其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来源丨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