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拒交物业费,被威胁断水断电吗?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其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夏振
另外电梯内也有各种广告,这些广告的收益归谁?还有公共区域设立的停车位、商铺的租金收益归谁?
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熊蔓)
编辑 肖丰慧 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