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 黄冈人注意!事关小区物业

2021-01-12 11:42  

你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拒交物业费,被威胁断水断电吗?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其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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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电梯内也有各种广告,这些广告的收益归谁?还有公共区域设立的停车位、商铺的租金收益归谁?

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熊蔓)

编辑 肖丰慧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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