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湖北省针对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处置、回应、问责实行闭环管理。1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我省刚印发的《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为畅通市场主体投诉渠道,《办法》整合“阳光信访平台”“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12345热线、鄂汇办APP、政务服务网等现有投诉渠道,最大程度集约利用现有资源,力求快速形成一套系统的、有针对性、全链条的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综合体系,依法、高效、妥善解决市场主体诉求,建立一个常态化的问题处理长效机制。
《办法》对投诉件受理范围、责任主体、终止或办结,投诉材料审查、办理、反馈时限以及追责问责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办法》明确投诉人可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也可登录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网上投诉,还能通过邮寄信件方式投诉。《办法》聚焦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着力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操作流程、形成问题投诉处理工作闭环。
发布会上,省发改委、省信访局、省工商联、省政务办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落实《办法》的具体举措。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