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蕲春法院漕河法庭发出2021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经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及村委会。这是《民法典》实施以来,蕲春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红与阿辉是一对夫妻,二人因家庭琐事常发生争执。一次冲突中,小红头发被扯,嘴角出血,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诉求,请求禁止阿辉对其实施家庭暴力。
蕲春法院漕河法庭依法受理该案。开庭审理时,阿辉承认家暴事实,主审法官张卫疆对阿辉进行严厉批评与训诫,并对其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阿辉惭愧不已,当庭承诺,如若再犯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张卫疆遂依法作出禁止阿辉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的裁定书,并立即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和村委会,请求派出所和村委会协助监督执行,共同做好保护小红的人身安全工作。
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后,阿辉表示一定会改正错误,并出具了书面保证书。事后,张卫疆进行案后回访,小红打来电话感谢:“谢谢法官的关心,有了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他再没对我动过手,我心里安稳多了。”
来源:鄂东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