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黄冈市应急管理局获悉,黄冈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黄冈市地震应急预案》,预案共设立指挥体系、震情监测与应急启动、先期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现场处置等10个章节,明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时,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抗震救灾指挥部双指挥长。
黄冈位于华北与华南两大断块的过渡衔接地带,境内分布有郯庐断裂、襄广断裂、团麻断裂、罗霍断裂等十余条断裂构造和多个断裂交汇点,具有孕育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历史上发生有破坏性地震十余次,几乎所有县(市、区)都遭受过地震灾害的侵袭,其中1932年麻城6级地震被列为湖北省三大地震灾害之一。2014年3月31日,原《黄冈市地震应急预案》经黄冈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2020年10月11日,黄冈境内经历了黄梅县3.2级地震灾害的考验,积累了一些新形势下抗震救灾经验,但也发现预案执行中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于是黄冈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着手预案修订完善,对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体系、地震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预案》在指挥部工作体系上,将原《预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改为,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时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指挥长,发生较大、一般地震灾害时由市长担任指挥长,并重新明确了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调整了地震灾害分级判据,结合黄冈实际情况,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原6.0级以上修改为6.5级及以上,重大地震灾害由原5.0级至6.0级修改为5.5级及以上6.5级以下,较大地震灾害由原4.0级至5.0级修改为4.5级及以上5.5级以下,一般地震灾害由原4.0级以下修改为3.0级及以上4.5级以下。同时,针对不同级别的地震灾害,《预案》增加了先期应急处置阶段,建立了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震情监测和灾情评估、群众生活保障、基础设施抢修、社会治安、新闻舆情等8个指挥编组,细化了不同响应级别下的应急启动、指挥部署和应急处置措施。
来源:黄冈新闻网
编辑:何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