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从湖北省财政厅了解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财政经济造成巨大冲击,面对空前的收支矛盾和运行压力,湖北财政民生支出仍逆势增长7.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连续7年保持在75%以上,有效维护了特殊时期社会和谐稳定。
湖北全面加强困难群众救助,确保“弱有所扶”。筹集社会救助资金124亿元,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不让群众锅里没米、桌上没菜。阶段性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连续第27次提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第30次提高“三属”和“三红”抚恤补助标准。
在“业有所就”方面,湖北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深入落实稳就业“25条”,不折不扣落实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免、减、缓、返”等方式,为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546亿元。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失业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的90%,努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在“老有所养”方面,湖北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6连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8元,稳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同时,湖北还统筹抗疫特别国债358亿元、专项债券等资金,加大公共卫生补短板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健康湖北战略,确保“病有所医”。在教育方面,筹措资金9.07亿元,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推动全省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扩大到80%。投入12.88亿元,推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确保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得到落实。在住房方面,落实好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9.8亿元,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47580套、公租房建设5531套、老旧小区改造345193户,发放租赁补贴惠及21363户,帮助千万居民“出棚进楼”,有力改善了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来源:长江云
编辑:熊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