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众接受信息的模式呈现移动化、迅捷化、碎片化、互动化等特质,反映在文化娱乐方面尤为显著。于是,满足这些需求的评分网站,逐渐成为大众选择影视作品时参考的“风向标”,以及观看后表达观点的“布告栏”。然而,在评分网站为大众带来便利的同时,围绕其评分和评论客观公正性的争议从未休止,某些大片热剧因网站评分引发的风波几度甚嚣尘上。近日,某评分网站被“饭圈”和商业“水军”盯上的消息又掀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据报道,为给偶像的作品刷好评,粉丝们批量创建网站账号。他们平时也要给其他作品虚假打分,来把账号“养肥”,以应对网站的审查机制。评分网站赋予了大众评价自由的同时,杂芜的信息、趣味的分歧、利益的纷争也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公共视野。众多创作者对评分网站提出疑问的同时,普通大众、网站平台与影视行业都需要重新思考其背后的症结所在,寻求破题之道。
参与评论者立场各异,水平参差不齐,评价难免有失公允
目前,豆瓣公布的注册用户数量已突破2亿,参与评分的作品数量也与日俱增。对于观众而言,评分网站的作用主要由两方面构成。一是“汲取”,即获取影视作品的相关信息,通过评分与评论对作品进行初步的印象判断;其二是“表达”,即在观看影视作品后,凭借自身观感进行主观评分并分享评价。评分网站中的评价系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起到了“扫雷”作用,使大众通过参考多方评价了解作品讯息。
然而,评分网站本质上是以商业属性为根本的服务平台,而非中立的研究机构或严谨的学术数据库。任何一家评分网站的存在,都无法确保绝对的“权威”与“公正”。在对其本质属性有所把握后,我们还应理性地看待其评分和评论中所存在的诸多复杂因素。评分网站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单一模式,还扮演着提供影片讯息发布的渠道、链接票务商业宣发的窗口、组织观众自发交流的平台等角色。若人们仅从评分和评价进行单一化适用,反而容易失却艺术欣赏的判断力和趣味性。
评分网站上大部分评分与评论,并非来自专业评论人。由于参与者多为普通观众,评分与评论通常渗透着评价者个人的生活感悟和审美趣味。甚至有部分评论者通过打分的行为,获得一种反权威、反资本的想象姿态,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在偏见的基础上滥用评价权利的情况。相较于电影类别,评分网站对电视剧更加难以做出标准化衡量。尤其对部分播出时间较长、剧情结构复杂的电视剧而言,剧情枝蔓尚未完全开展,就被扣上“胡编乱造”的帽子;人物成长线仍在铺垫,可能已经因“三观不正”的评价“盖棺定论”。此类状况屡见不鲜。分析数据不难发现,使用“汲取”功能的用户数量远大于在观影后进行“表达”的用户数量,所以评分功能也必然存在一定误差。
在技术上继续完善评分系统,在功能上探索更明确的分工定位
在现阶段,大众素养日益提升,但审美品位和欣赏水平尚有参差。每位观众都是独立的个体,对同一部影视作品会产生不同的感受,但将感性认知上升为理性表达的能力并非人皆有之。部分观众若被不良倾向诱导,就可能对作品造成“捧杀”或“棒杀”等伤害。再加上报复性评分、网络水军、粉丝养号等情况,使作品很难获得公正的评价。不仅会扰乱行业秩序,打击创作者的积极性,也可能对大众的审美倾向造成误导。这就需要评分网站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改进完善评价体系,进一步探索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的有效途径。
诚然,很多网站已在评分系统方面进行了相应改善,在功能侧重上也探索出了一定的分工。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和不同的使用需求,有些网站注重艺术化与文化意义上的观影体验表达,有些则通过票务消费后的反馈评价直观传达观众的感受,有些侧重于专业影评人的判断标准,有些则以普通大众为打分主体参考。但这些还远远不够。接下来,还需将点映评分、大众评分、专业评分等区分开来,并对电影、电视剧等不同门类区别界定,制定更科学的评分模式。
无论商业逻辑为何,正确地运用大数据,引领影视创作风向和观众审美取向,都应是评分网站运营的正道。所以,网站运营者应进一步围绕如何使用技术手段把恶意打分者和商业水军驱逐出去,将创作者、专家学者等更加专业的人士引入平台,与评分人进行积极的交流沟通等问题拓展思维,加强落实。
正确运用大数据,引导影视创作风向和观众审美取向
对影视从业者而言,过度看重评分网站的评论,试图操控评分造假来获取商业利益的心态同样需要警惕。很多实例证明,评分网站上的分数与作品的艺术质量并不一定成正比,和票房、收视率之间亦没有绝对的关联性。即便如此,评分平台中对于作品的讨论和分享,仍对创作者而言是宝贵的“回响”。所以,创作者应辩证地看待评分网站的内容。一方面,积极吸纳、虚心学习网友们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不要过于在意评分。一时的分数高低,只能说明某部分人短期的喜好,并不能作为评判艺术质量高下的主要标准。真正的精品力作需要广大人民大众去评判,有待漫长的时间去沉淀。切忌因看到某些作品有饭圈帮忙获得了高分,就将拥有粉丝的数量及其刷分能力当成选角的参考指标。
对于宣发环节而言,评分网站是“战略要地”。影视作品将营造良好口碑作为宣发工作的重点,重视评分网站对作品评论所产生的口碑效应,本无可非议。宣发方与评分网站开展正常的商业合作、广告推广,也是可以理解并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但这些行为都应建立在对作品品质的真实宣传基础上,一味追求虚假口碑、在评分上自欺欺人,只能换来更残酷的反噬。因此,应杜绝用资本操控评分,使评分网站沦为商业利益附庸的行为。
时至今日,每个移动终端前的指尖都能对影视作品的优劣做出评判。这些在评分网站上的声音能否汇聚成一首悦耳的交响,还需要理性的指挥棒。从这个角度看,相关政府部门、文化机构,以及具有学术背景的文艺评论家、活跃于各大网站的职业影评人都应行动起来,从引入相关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主流价值引领等方面入手,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2017年1月,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网络影视评论委员会成立,发布了“网络影评人七大公约”。其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批评、尊重每一位观众喜欢或讨厌电影的权利、坚决反对网络语言暴力”等相关内容,同样值得所有参与评价的大众学习与深思。总而言之,我们必须理性看待评分网站的评分和评论,这个理性中包括评分网站对创作的尊重、影视行业对艺术的敬畏、每位观众对表达的自律。唯有各方力量良性互动,评分网站的评分和评论才能在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大众理性观赏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