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黄冈市公安局对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目标,针对开门纳谏中群众反映突出的、公安交管执法中集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就规范查处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整治趋利性执法问题进行专题部署,印发了《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查处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副市长、公安局长上官福令严令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向交通违法查处中存在的“趋利性执法”问题开刀问责,强化宗旨服务意识,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
此次趋利性执法自查整改行动自3月29日起,为期一个月。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遵循“四项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作质效。
✔遵循合法合理性原则,规范查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遵循必要性原则,明确设置电子抓拍的必要性,保持取证要素的一致性;
✔遵循告知性原则,做好配套警示提示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守法、规避处罚;
✔遵循开放性原则,一以贯之推进阳光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错必纠。
此次黄冈市公安机关向不规范执法、趋利性执法开刀,将规范查处交管执法、整治趋利性执法纳入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中整治顽瘴痼疾的重点项目,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维护党委政府形象,进一步推动落实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重要举措。
全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将抓紧查纠整改,重心在各交警部门、农村派出所,关键放在超速、违禁、违停等群众反映强烈、违法量大的非现场执法活动上面。
✔将筛查异常点位,取消不合理点位;
✔从实地上进行驾驶试验,核查抓拍准确性、合理性;
✔从社会面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真听真查真改,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市公安局督察等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进,开展规范非现场交通违法和整治趋利性执法问题专项督办工作,对排查问题不细致、工作推诿拖延、有错不纠、群众反映强烈的,将落实通报、督办、问责机制,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平安黄冈
编辑:熊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