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彻《长江保护法》条文精神,黄冈市港航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选取两艘船舶开展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改造工作,并于近期顺利完成,为我市船舶改造积累了宝贵经验,对下一步船舶岸电改造工作的全面铺开打下了基础。
为扎实有效推进船舶岸电改造工作,我市坚持企业主体、技术为本、分步实施、优质服务四项举措。
一是坚持发挥企业能动性,选取环保意识强、有改造意愿的蕲春亨通船务有限公司两艘船舶作为试点,通过给予政策扶持,更加坚定了企业改造信心。
二是技术优化保证安全环保,现有船舶岸电改造,无成熟技术方案,黄冈船检部门征求各方意见,并寻求船级社武汉分社技术支持,参考有关改造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最终确定改造方案。
三是分解任务分步推进,将改造工作分为方案设计、船舶审图、产品采购、产品审图及检验、上船改造及检验等五个环节,每个环节设定时限,倒排工期,遇到困难及时研究解决。
四是攻坚克难提供优质服务,在设计、审图、检验等阶段,黄冈船检部门均提出了专业合理的建议,提高了改造质量,特别是加强与船东、厂家沟通协调,抢抓时间节点,组织施工人员驱车数百公里,赴重庆奉节上船改造,最终于3月31日完成改造并检验认可,顺利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来源:黄冈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