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视频平台影视公司联合声明”“500余名艺人发声反对短视频侵权”……最近,短视频频频登上热搜榜。 短视频到底怎么了?你通过短视频追过剧吗?为何这种追剧方式引来这么多反对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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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半月内两次发声
事情要从4月9日说起。当天,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15家协会联合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TV、咪咕视频等5家视频平台和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视、慈文传媒等53家影视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
声明表示,将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帐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帐号生产运营者切实提升版权保护意识,社会各界应积极对侵权内容予以举报、删除、屏蔽。
时隔两周,更多的业内人士加入了这场“讨伐”。
4月23日,国内超70家影视传媒机构及500余位演员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其中包括李冰冰、黄轩、杨幂、迪丽热巴、王一博等知名艺人。
倡议书。
就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一天,4月25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对此公开回应,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影视作品。
国家版权局也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帐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所有这些发声针对的都指向了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那么,“5分钟追剧”“3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等短视频,要彻底“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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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风险下的追剧新方式
在诸如抖音、快手、B站等短视频平台上,充斥着“5分钟看完XX电影”“XX带你看电视剧”“X分钟快速看大片”等短视频内容。记者注意到,其中除了包括大量已播出的影视剧节目内容外,还存在一些未被引进的影片节目。
当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二倍速、三倍速追剧已成标配,类似的短视频作品渐渐成为观众追剧的新方式。
在短视频平台,一些将影视剧切条、搬运的自媒体帐号有着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粉丝数量;其中的一些“短视频作品”单条就有着几十万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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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帐号在依靠剪辑获得流量的同时,也开始“带货”。记者发现,在短视频平台已向电商转向的背景下,越来越多坐拥流量的博主开始在商品橱窗中添加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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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样的作品很对网友胃口。除了能够快速浏览剧情,有网友甚至表示,“没有那几分钟短视频,我都不会去搜电视剧,不会去影院买票看电影。” 也有网友直言,看了剪辑后的短视频如果吸引人,观众会去看原片,有些烂片要是别人不吐槽那更没有什么看点了。
可见,在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大家的观影习惯也在渐渐发生变化。但在法律人士看来,此类短视频确实也存在版权风险。
“二次创作”侵权吗?
当短视频博主开始“收割”流量,影视行业开始集中发声,其中的法律问题也浮出水面。
韬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军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就直言,此举可以看做影视剧权利人应对短视频市场发展的举措。
他指出,一部短视频作品具有独创性,就具有了视听作品的保护意义和保护价值;如果短视频作品侵犯了他人权益,也应当被追责。这是法律的应有之义。 而将长的影视综相关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其中虽然有摘编、截取,甚至评论。这被一些网友称为二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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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王军表示,“二次创作”的确会形成新作品,但是并不是说有创作就可以对侵权行为免责。“恰恰是因为他这种‘创作行为’没有得到授权许可、没有支付报酬,所以他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他认为,虽然此类短视频作品或许对传播作品起到积极作用,但其中很多是在利用在线作品的市场价值,这就属于不恰当利用他人合法权益谋取私利。
“如果权利人的作品在没有进行有效传播前,已有大量的剪辑短视频出现,确实会影响到原有权利人正常的市场传播。比如说,我可能没有时间,那我就通过短视频十分钟看一部电影的方式,看一下精华就行了。”王军说。
可期待的共赢
一边是手握版权的影视剧创作者,另一边是拥有大量粉丝的短视频“二次创作者”。如何平衡版权与传播间的关系?
北京市律协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韵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他希望能建立一套机制,让影视剧创作者和使用者能够共分利益。
王军也认为,短视频等作为新的媒体传播形式,毋庸置疑是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也值得肯定,但这也应该在法律框架之内发展,不能以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代价。
“长视频的权利人与短视频平台、短视频优秀制作者之间,如何建立一套共赢机制?我觉得,未来是有机会的。”
在短视频版权风险备受关注的同时,记者也注意到,一些影视剧也开始尝试利用短视频平台传播其作品。
以近期热播的《小舍得》为例,剧方在短视频平台开通官方帐号,除了对作品进行碎片化传播外,还配发带有评论的短视频作品,收获不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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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王军建议,双方应在版权许可的前提下,进行短视频二次创作,这是法律所规定的正确路径。在此路径之上,平台方应更好地和版权方进行前置沟通,为自己平台的优秀创作者赢得二次创作的机会和可能性,同时大家也可以套索新的商业模式和授权方式。
记者了解到,部分短视频平台已在研究与影视剧内容方合作的可能性。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