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经常需要
直行、左转弯、右转
有时候右转弯车辆
还经常与斑马线的行人“狭路相逢”
有的车甚至还抢行,强行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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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造成的事故
总是那么触目惊心
右转机动车不让行人
掉头车未让正常行驶车
转弯车不让直行车
都是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
但右转车不礼让行人这种行为
其实对行人的优先权构成了侵犯
也就是说
如果右转车辆不避让行人,属于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就要承担相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车辆右转的正确姿势
同时小编也提醒广大行人,出行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要明明看到交通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仍强行通过,这时候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道路行驶的优先等级大家清楚了吗?
行人>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特别提醒
当路口遇有这个指示标志时,司机要注意减速避让在路口通行的其他车辆。即使自己的车辆处于直行状态,也要让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先行通过。
来源:武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