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市直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市直新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市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6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0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黄冈市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6.黄冈市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7.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黄冈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grsks.gov.cn/)面向社会发布。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grsks.gov.cn/)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2021年5月31日9:00至6月9日17:00。报名窗口于6月9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1年5月31日9:00至 6月10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1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 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4)打印准考证:2021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9:00,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黄冈市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建议各打印3份备用)。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黄冈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3-8118701。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2)《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0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3)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关于学历的说明。《黄冈市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 “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指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5)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2)。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考试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地点。2021年6月19日8:30-10:00《综合基础知识》10:10-12:10 《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常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均使用同一套试卷。《专业知识》分学科不分学段进行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基本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岗位使用同一套试卷。
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确需保留招聘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黄冈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加分政策。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加5分。报名期间考生可下载填写《黄冈市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将申请表电子版与派遣证、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g8812924@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考生姓名:加分申请”。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放弃加分。以上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优惠。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5分]×40%。
5.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根据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安排,黄冈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将下放至黄州区管理,市明珠学校、市第二实验小学招聘程序完成后,由黄州区相关部门根据聘用文件办理编制人事手续,纳入黄州区管理。
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8877021(市教育局人事科)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来源:黄冈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