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担当者担当!蕲春县纪委为3名干部澄清正名

2021-05-23 16:20  

日前,蕲春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为干部澄清正名。

1.关于澄清蕲春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龚腊春包庇凶手制造冤案问题的失实举报。

经查,2015年熊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是一起邻里纠纷导致的打架斗殴案件。该案的承办法官是甘建国,并非时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龚腊春,未发现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在办理该案中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龚腊春在履行刑庭庭长及审判委员会委员职责过程中,未干预和过问该案,也未发现与熊某某有不正当经济往来。举报问题失实,予以澄清。

2.关于澄清株林镇豹子山村党支部书记徐艳明对3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不公开问题的失实举报。

经查, 2016年5月6日,县扶贫办下发文件批准豹子山村2016年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300万元,共10个子项目。经查阅豹子山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并走访部分村民代表,豹子山村2016年整村推进扶贫项目从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项目验收到资金拨付环节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村级监督委员会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监督。以上10个整村推进项目完工后,工程结算审核价格为269.5483万元,豹子山村按结算审核结果将资金使用情况在村财务公开栏予以公示。举报问题失实,予以澄清。

3.关于澄清向桥乡大山村聘任村干张书生违规为其女儿领取贫困生补助问题的失实举报。

经查,张书生家户主为其父亲张能耀,全家共6人。2013年张能耀因病纳入贫困户,2014年底脱贫。张书生于2019年2月聘任到大山村村委会工作,父亲张能耀78岁,母亲王丽荣74岁,妻子王继玲2015年至今在向桥中心小学任代课教师,儿子张申在外务工,女儿张璨就读于向桥中心小学。张璨在校寄宿,领取寄宿生活补助500元符合政策规定。举报问题失实,予以澄清。

来源:遗爱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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