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黄冈市市树市花的议案》,并作出了《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树市花的决定》。会议决定批准榉树、银杏为黄冈市市树,梅花、映山红为黄冈市市花。
2015年,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期间,原市园林局曾组织启动了市树市花评选,经过组织发动、专家推荐、市民评选、征求意见,初步确定了市树市花候选名单。今年,根据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在原市园林局评选的基础上,我市再次启动市花市树评选工作。并按照“以乡土树种、花卉为主,具有鲜明的黄冈特色,体现东坡文化、红色文化等历史文化内涵,符合广大市民群众追求吉祥祥瑞的意愿,助推黄冈城市绿化提档升级”的原则,征求各方面意见。
经公众投票、公众评议及专家评审等程序,认为我市地域广阔,山区平原差异,乡土树种、花卉资源丰富,生态文化、红色文化、东坡文化等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借鉴国内多个城市均有确定两种市树市花的先例,推荐市树为榉树、银杏,推荐市花为梅花、映山红。
3月22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市树市花推选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我市采用“双市树、双市花”,推荐市树为榉树、银杏、市花为梅花、映山红。
“市树市花是一个城市地域特点和人文特色的象征,是最生动鲜活、彰显城市魅力的名片。“市林业局局长、市创森办主任陈选明说,市树市花同时也是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宜居黄冈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我市知名度、美誉度,促进我市地方文化传承与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来源:黄冈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