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两轮电动车、摩托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进辅道行驶的通告

2021-06-25 11:33  

关于城区两轮电动车、摩托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进辅道行驶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为深入推进武穴市文明城市创建,努力构建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规范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交通行为,预防和减少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武穴交警大队决定从7月1日起在城区实行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进入辅道行驶。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车主骑车出行时有辅道的都要驶入辅道,没有辅道的要靠道路右侧行驶,只有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规,我们的出行环境才会变得更加顺畅更加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辅道启用时间

2021 年 7 月 1 日 12 时。

二、辅道具体路段

永宁大道、广济大道、刊江大道、武穴大道、明珠路、玉湖路、金盘路、环湖路,文曲路。

三、辅道通行规定

1、两轮摩托车应行驶在辅道左侧,两轮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骑行在辅道右侧。行驶中要互相礼让、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2、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除在路口转向必须经过主干道时,一律禁止进入主干道,仅允许在辅道内通行,没有辅道的道路靠右侧通行。

对于上述车辆违规进入主干道通行的,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及扣留违法车辆,对未登记号牌上路行驶的两轮电动车予以扣留。

特此公告

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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