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疫情谣言 黄冈4人被依法处罚

2021-08-15 08:09  

当前湖北省出现局部疫情

正值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关键时期

仍有个别人员主观猜测

编造传播涉疫谣言

严重扰乱和破坏了疫情防控秩序

连日来

黄冈浠水、英山、团风、黄州区等地

分别查处散布疫情谣言案件

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01

浠水

2021年8月4日14时,浠水县公安局民警在网上巡查发现,浠水一网民在抖音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涉及疫情的虚假视频,视频内容为:“浠水火车站封了,封城了,完了,好多人啊”。

经查,该抖音短视频是浠水人李某三(男,浠水汪岗人)8月4日7时前往浠水火车站送其弟弟乘车去北京时发布的。因疫情防控,火车站人员告知李某三弟弟去北京的火车已经停运,并告知李某三弟弟可以退票。李某三在同其弟弟去退票时,站在火车站前用手机拍摄视频,随后在抖音平台将该视频发布,并取名为“浠水火车站封闭”。

因该视频内容系无中生有的谣言,并在网上流传,造成恶劣影响,浠水警方已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将该不实视频进行删除。

02

英山

2021年8月9日,英山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抖音网民在网上发布不实消息“世纪城昨晚确认一例,唉”。

经查,该抖音用户的真实身份为周某,系英山县温泉镇人。8月8日晚,英山县长安世纪城小区开展全民核酸检测应急演练。9日上午周某与同事聊到核酸检测这件事,在没有核实真实情况下,为扩大抖音点击量,遂编造“世纪城确诊一例”的不实消息在他人抖音视频下方评论,随后周某看到其他网友评论,意识到自己的言论不当,与事实不符,主动删除了该条不实言论。

因周某认错态度良好,并在发布之后主动删除不实评论,社会影响较小,英山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周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03

黄州

8月9日下午2:30左右,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群里散布谣言:“黄州东门路上的中百仓储出现一例,已经确诊。中百刚刚关门。今天中午12点黄州所有娱乐场所关门”。

经查:2021年8月9日12时许,熊某在黄州东门路屠龙网吧上网时,从他人手机上看到一条关于疫情方面消息,消息内容是12点关闭所有娱乐场所,结合自己当天看到中百仓储在关门消杀,随后熊某编辑虚假信息分别转发到三个微信群里。下午16时,熊某得知自己在微信群内发布的消息被多次转发,立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遂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自己微信发布假消息的行为,并在群内发声消除影响。

鉴于熊某之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认错态度较好,又未造成重大影响,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熊某作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04

团风

8月10日,团风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团风县一网民在微信群发布了一条涉及新冠疫情的虚假信息称:“在家的人不要外出,总路咀目前初步确定出现一例病人,不在家的人请你们转告你们的家人千万不要外出,保重自己,保重家人”。

经查,发出该条信息的是团风县上巴河镇居民易某某(女,57岁),10日上午10时许,易某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编辑总路咀镇出现确诊病例的虚假消息分别发布在6个微信群内,被团风网警发现。当日11时许,民警找到易某某本人,据易某某称在公安机关联系到其本人之前,她已经意识到错误,并且正在编辑澄清事实的消息准备发送至6个微信群。

鉴于易某某散布虚假消息未造成重大影响,且已经及时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在微信群内辟谣澄清事实真相,团风警方已依法对易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当前,社会各方正在全力以赴防控疫情,造谣传谣势必误导大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极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民知法守法共同抗疫!在网上发布谣言和不实信息,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处置!

来源:平安黄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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