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51号)

2021-08-24 09:32  

团风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51号)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8月24日零时起,将我县淋山河镇解除封闭管理,并调整为低风险区。全县将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做好预约、限流、验码、测温、减少人员聚集、通风消毒等措施。请广大居民群众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正确佩戴口罩,接种新冠疫苗,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一起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附件:常态化疫情防控提示

团风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24日

附件常态化疫情防控提示

1.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县,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区所在地。

2.严控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报县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3.出入各类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文化休闲娱乐场所要实行限流、验码、测温,室内要常通风。旅游景点要实行限流、预约、错峰、验码,不邀请、不组织中高风险区所在地人员来团旅游。商场、集贸市场等要定时消毒、通风。

4.加强村(社区)管控,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团人员要及时排查,申报登记。做好村(社区)清洁消毒。

5.对境外来团返团人员、中高风险区来团返团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落实严格闭环管控措施。

6.汽车站、码头等,一律实行验码、测温;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来团返团人员查验核酸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应在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并实施闭环健康管理。

7.加强医院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

8.养老院、监所等特殊场所按有关规定实行封闭式管理。

9.疫苗接种全面提速,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敬请全县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掌握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相关部门要维护好市场秩序,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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