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养老保险!湖北省社保中心发布重要通告

2021-09-09 14:28  

9月9日,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

近年来,湖北省社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精神,先后开通国家卫健委新冠疫苗接种、省大数据中心核酸检测、健康码、省医保住院、民政高龄数据比对认证,推广支付宝、微信手机自助认证和开展单位网上协助认证。截至目前,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98.7%。为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鄂社保函〔2021〕13号)要求,对逾期一年未进行认证(含未通过相关数据比对认证)的省直企业离退休人员,省社保中心将于2021年9月暂停其待遇发放。

暂停待遇期间,请待遇领取人尽快通过手机支付宝或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远程自助“人脸识别认证”,通过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后将恢复并补发养老待遇。对无法进行手机自助认证特殊人员可联系原工作单位进行协助认证。

支付宝、微信手机认证图示:

认证方式1:支付宝认证

①支付宝首页搜索“湖北智慧人社”

②服务大厅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市选择“省直”

③选择“本人身份验证”或“帮亲友进行身份验证”

认证方式2:微信公众号认证

①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微服务”

②登录认证平台开始认证

③温馨提示

来源: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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