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程建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代理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吴晓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黄冈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人大预算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430152万元调整为461690万元,调增31538万元。调整的具体项目有四项: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5371万元。主要是全面实施“营改增”后,税收分享比例调整,导致地方税收收入减少5753万元、增加非税收入382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调增26757万元。主要是省级财政增加市本级抗洪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18690万元,工商和质检系统下划增加结算收入8067万元。三是上年结余增加5234万元。主要是省财政增加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已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报告过。四是依据预算法规定,从上年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增加4918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430143万元调整为461681万元,调增31538万元。调整的具体项目有八项:一是因今年收入预算调整,相应减少有关结算性支出4500万元。二是省财政增加市本级抗洪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18690万元,对应增加抗洪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和其他民生支出18690万元。三是工商和质检系统下划,按省文件要求,今年财政拨款支出作为本级支出,相应调增两单位人员和项目支出8067万元。四是上年结余专项列支相应调增支出432万元,已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报告过。五是调增人员工资性支出6068万元。六是市区首套房补贴调增支出2380万元。七是其它支出(共29个项目)调增1752万元。八是税收收入调减影响体制上解上级支出减少1351万元。
调整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61690万元,总支出为46168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382340万元调整为413422万元,调增31082万元,其中:专项债务收入调增31082万元,是今年第四批定向置换债券收入。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382340万元调整为413422万元,调增31082万元,用于置换市城投公司和黄冈职院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调整后,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413422万元,总支出为413422万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年初批准的预算执行。
预算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在省、市委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实施“双强双兴”,大力推进“四大行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全市财政经济实现了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这次预算调整主要是新政策和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对预算收支产生的影响造成的。此次会前,市财政局专题向预算委员会作了报告。预算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黄冈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市财政局局长吴晓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黄冈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