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阳胜贪污受贿案在蕲春开庭审理

2021-10-21 09:11  

“在临近退休的最后时刻,我没有克制住贪欲,抵挡住诱惑,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不仅亲手毁掉了本该拥有的幸福晚年,还深深地伤害了家人,让他们因我而蒙羞,抬不起头......” 10月14日,在庄严的法庭上,蕲春县蕲州镇原二级主任科员、蕲州镇自来水厂原厂长潘阳胜泣不成声地诉说着自己的悔恨和对家人的歉意。

当天下午,潘阳胜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蕲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蕲春县监委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按照全县宣教月活动安排,该县纪委监委组织蕲州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镇直机关负责人,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人员共4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阳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索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数额较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声的审判,无声的震撼。历时2个小时的庭审,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再到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清晰地展示了被告人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过程,让参加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看到昔日熟悉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心里感到既痛心又惋惜,同时也给我敲响警钟,警示我要时刻绷紧纪法之弦,坚决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庭审结束后,一名蕲州镇镇直机关负责人感叹道。今年以来,蕲春县纪委监委聚焦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积极开展职务犯罪旁听庭审,涉案单位“以案五说”,集中学习典型案例,层层廉政谈话等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以案明法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覆盖面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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