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贯彻落实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2021-12-31 18:55  

202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黄冈市开展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形成《黄冈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重点问题线索清单及案卷》(以下简称《问题线索》),并于2021年5月7日向我市进行集中反馈和移交。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反馈意见》整改和《问题线索》调查处理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契机和动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发挥生态环保督察倒逼作用,着力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筑牢长江中游地区和大别山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打造“两山”理论实践示范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整改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具体负责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抓紧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推进,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对移交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线索,认真调查并严肃处理。

(三)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坚持把《反馈意见》整改与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以及用简单粗暴“一刀切”方式代替整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发生,切实把督察成果运用好、巩固好,以督察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全面推进《反馈意见》5类17个方面62个具体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即时交办、定期督办、整改销号、巩固提高工作机制,坚决整改到位。

(二)抓好环保督察“四位一体”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 37 个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的 19 个问题和 2018 年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3个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全面销号,实现清仓见底。

(三)抓好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56件信访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交办的321件信访件、2018年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20件信访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103件信访件和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64件信访件,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切实办理到位。

四、主要措施

(一)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编制黄冈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促进运输结构调整。

3.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逐步提升考核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二)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

1.开展综合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深入对表对标省委、省政府“双十战略”、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等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力推进《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系统推进长江大保护与修复工作。围绕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推进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常态化、项目化。

2.加强专项整治。对纳入全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清单中的36家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加快推进麻城市、罗田县5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严格落实化工项目有关准入要求,杜绝化工企业新问题产生。加强沿江化工企业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力度,重点督促蕲春县2家化工企业环境问题的整改。

3.加快工程治理。加大对倒水、浠水等流域环境整治力度,确保国控断面水质实现长期稳定达标。加快推进遗爱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污水整治、武穴市西港整治工程、黄梅县县城河整治工程、团风县罗家沟闸整治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实施,确保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以麻城石材开采、武穴祥云尾矿库整治为重点,推进全市矿山开采带来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等问题整改。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施工“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密道路洒水抑尘频次,降低扬尘污染。大力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开展柴油车入户抽测和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实施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着力推进PM2.5、O3协同作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共治。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大力开展以倒水冯集断面、浠水兰溪大桥断面为重点的15个国控断面所在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力推进遗爱湖、龙感湖等重点湖泊综合整治,推动河湖库长制有实有为。坚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网并举,加强运行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巩固黄冈市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推进县(市、区)黑臭水体整治。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以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工矿废弃地、尾矿库为重点,制定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全市污染地块优先治理与修复名录,明确优先治理地块,实行年度动态更新。加强土壤监测点位建设,全面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建设一批土壤环境保护先行试点示范工程。

(四)切实抓好矿山生态保护

1.实行矿山开采管控。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建项目核准或备案,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作用。加强执法检查,按照总量调控目标,重点检查矿山企业年开采量,严禁未经依法审批越界越层开采,确保矿山依法依规有序开采。

2.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推广露天开采湿式抑尘技术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方式,配套建设环保设备设施,确保常态化使用;集中密闭转运石料矿渣,定期清扫尾粉,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弃土场。加快道路建设,强化运输车辆管控,减少扬尘污染。

3.协同开展矿山修复。严格执行矿产开发“三合一”方案(矿产资源开发方案、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行“一矿一方案”。落实蕲春县大洼矿山、白莲河生态示范区矿山、麻城市白鸭山杰城同心石业等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复绿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黄冈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统筹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整改责任。建立一个整改问题、一名市级领导挂帅、一个实施方案、一个市直单位牵头、一个专班推进落实、一抓到底的“六个一”机制,层层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市级挂帅领导负责整改任务的领衔督办落实,牵头部门和单位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方案审查、问题督办、现场验收和销号备案,各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整改工作任务。

(三)强化工作督导。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委牵头组建10个驻点督导工作组,每个组督导一个县(市、区),强化日常调度和检查督办。对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现场验收;对整改工作滞后,经提醒仍未在时间节点完成的,由督导组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对所在地党委政府、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责任人实施“笼子管理”(笼子管理期间,责任单位和个人视同生态环境“一票否决”,不得晋升职务职级、不得评优评先)。对纳入“笼子管理”的,完成整改任务或达到序时进度的,经督导组核实,可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终止“笼子管理”。

(四)强化追责问责。对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一类重点交办整改问题”线索,由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问题责任,强化措施,加强问题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第三类严重、影响恶劣的追责问题”线索,由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由市纪委监委对部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五)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工作方案、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整改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黄冈市贯彻落实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黄冈市贯彻落实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一、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主要包括绿色发展导向不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得不实、生态环境部门垂直改革工作推进较慢等3项4个整改任务。

(一)对以传统制造、水泥、建材、医药化工、矿山开采加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公路运输为主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不明显

整改目标: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优化工业布局、加快新能源建设、发展交通多式联运,努力实现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

整改措施:

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积极谋划建立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库,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

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科学编制黄冈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打造新能源基地,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3.大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研究制定《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全市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实现铁水公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阶段性目标:2021年重点推进企业成群、谋划产业成链等工作;新增新能源装机50万千瓦,推进麻城大别山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开工建设;编制完成《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重点谋划产业成链工作;加快推进存量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新增新能源装机80万千瓦;积极推进麻城石材专用线和武穴田镇铁水联运专用线建设。2023年完成全部任务。

市级挂帅领导:刘忠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部分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平时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站位高,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决心大,而实际抓落实的力度却不够大,行动与思想存在一定差距,甚至出现疲劳厌倦情绪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1.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常态化组织集中学习。各级党校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通过专家辅导、集中研讨、案例剖析,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深入查找不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各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基础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查摆认识上、行动上和思想上的不足和偏差,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3.坚持不懈抓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不上。

4.严肃执纪问责。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长江大保护、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三大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全面督查。对疲沓应付、雷声大雨点小敷衍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

市级挂帅领导:张家胜、李军杰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尤其是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的责任落实没有得到全面体现。部分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抓得紧,而对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过问不多,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做重要工作来抓,甚至将应由其他部门牵头完成的工作强压给生态环境部门。部分市县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搞避重就轻和敷衍应付甚至推诿

整改目标: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整改措施:

1.自觉担负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黄冈落地落实。进一步推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髓和要义,切实增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环保,坚持原则划分任务,明晰责任,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市环委会关于印发《黄冈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厘清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实市环委会办公室职能,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督办,形成各司其职、权责明确、协作高效、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3.严肃追责问效。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办,持续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市级挂帅领导:张家胜、李军杰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四)部分领导干部对环保垂改工作存在认识误区,黄冈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能力建设等瓶颈性问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

整改目标:继续深化生态环保垂管改革,通过调整优化生态环保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理顺职能职责;稳步推进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清产核资和经费基数上划,持续强化生态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推动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1.持续做好生态环保垂管改革后续工作。全力做好县级分局人员上划、编制管理等改革后续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印发县级分局人员划转文件,完成划转人员上编手续,逐步理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2.积极稳妥解决人员划转遗留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改革属地主体责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妥善解决垂管改革人员划转遗留问题,认真做好编外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切实做到队伍稳定、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3.调整优化事业单位设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2021年12月底前进一步优化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明确各县级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统筹调剂、合理使用事业编制,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持续强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能力建设。

4.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督促第三方机构出具资产鉴证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各县级分局根据资产鉴证报告和有关规定,完成资产处置。12月底前,各县级分局和各县(市、区)财政局对上划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汇总确认后提交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上划资产。

5.迅速开展经费基数上划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上报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上划经费基数的通知》,组织县级分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填报《市生态环境局上划经费基数核定表》,摸清上划经费底数;组织县级分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向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报送上划基数资料,12月底前完成县级分局经费上划工作。

市级挂帅领导:张家胜、李军杰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关于长江大保护整体推进不够的问题

主要包括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推进滞后、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部分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不明显等3项13个整改任务。

(五)全市应纳入关改搬转化工企业共43家,而市级层面只纳入36家,剩余7家交由县(市、区)实施关改搬转工作,没有对全市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实行“一盘棋”推进

整改目标:按照要求完成剩余7家企业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

1.制定麻城4家化工企业处置方案,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完成设备拆除搬迁。

2.武穴永宁医药、进创工贸已于2016年关闭,罗田华阳药业已于2020年搬迁至黄州火车站化工园,组织专班开展实地抽查,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3.组织专班对已完成的36家沿江化工关改搬转企业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13家搬迁关闭企业“两断三清”(断水、断电,原料和产品规范处置、设备拆除、场地清理)和23家改造转产企业的实施情况,确保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市级挂帅领导:王玺玮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麻城市委市政府、武穴市委市政府、罗田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麻城市委市政府、武穴市委市政府、罗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黄州区湖北天瑞气雾剂制罐有限公司搬迁工作几乎没有启动

整改目标:确保天瑞气雾搬迁到位。

整改措施:天瑞气雾已于2020年12月完成搬迁。组织专班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原料和产品规范处置、设备拆除、场地清理),确保整改不反弹。

市级挂帅领导:王玺玮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黄州区委区政府

责任人: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黄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七)罗田县黄冈华阳药业有限公司搬迁主体工程仅完成60%

整改目标:完成华阳药业搬迁主体工程。

整改措施:

1.督促加快工程进度,完成主体工程。

2.帮助新厂(楚维药业)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力争当年达产当年进规。

3.开展“回头看”,华阳老厂设备全部拆除达到去功能化,停掉生产用水用电。

市级挂帅领导:王玺玮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罗田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罗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八)麻城市中馆驿镇精细化工园4家企业搬迁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整改目标:完成中馆驿精细化工园区内赛康药业、天盟化工、腾飞生物、勤丰化工4家化工企业设备拆除搬迁。

整改措施:

1.制定职工安置工作方案,妥善解决企业职工分流安置。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遴选政企双方认可的评估公司,完成4家企业的设备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与企业签订搬迁或转产协议。

3.聘请专业机构制定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处理方案,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原材料和半成品,完成原材料和产品清场。

4.公开遴选拆除施工单位,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设备进行拆除,完成整改处置任务。

市级挂帅领导:王玺玮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麻城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麻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九)武穴市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穴市湖北迅达药业有限公司搬迁进度缓慢

整改目标:完成龙翔药业、迅达药业老厂区化学合成生产线搬迁。

整改措施:

龙翔药业、迅达药业化学合成生产线已断水断电,设备拆除,实现关停。组织专班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原料和产品规范处置、设备拆除、场地清理),确保搬迁到位不反弹。

市级挂帅领导:王玺玮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武穴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武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蕲春县湖北美凯化工有限公司紧邻长江,由于整改不到位,生产废水未按要求做到安全回用,废水通过地表径流排入长江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要求,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严禁排入长江。

整改措施:

1.对尾水回用管道进行清理,防止回用管道系统破损形成径流排入长江。

2.对原尾水回用系统进行提标改造,减少工艺废水产生量,并加强尾水回用。

3.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阶段性目标:2021年底实现尾水回用约60%,2022年底实现全部回用,彻底解决废水外排风险。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蕲春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一)国控红安县倒水冯集断面由于水体污染未能实现稳定达标。倒水冯集断面2020年1、2月份氨氮未达标,3月份高锰酸盐未达标

整改目标:倒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冯集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

1.推进倒水河流域内300个自然湾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2.加大对倒水沿线的工业企业、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倒水河干支流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倒水河干支流无乱占、乱堆、乱采、乱建,两边河岸及水面无漂浮垃圾,生活污水无直排入河现象。

4.开展倒水河干支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回头看”,对禁养区范围内已关停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定期巡查,严防复养反弹。对已采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完成达标改造的畜禽养殖企业加强监管,严禁畜禽养殖废水排入倒水河;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专项整治,减少倒水河流域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红安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二)国控浠水县兰溪大桥断面由于水体污染未能实现稳定达标。兰溪大桥断面2020年1月总磷、总氮有超标现象

整改目标:浠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兰溪大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

1.提高浠水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在浠水河流域居民较集中的村庄建设小型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浠水河入河支流麻桥港生态修复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改善入河支流水质;密切关注浠水河生态流量,适时进行生态补水,确保流域生态基流。

2.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加强浠水河干支流常态化管护,对淤塞河段进行清淤,确保浠水河干支流无乱占、乱堆、乱采、乱建,两边河岸及水面无漂浮垃圾,生活污水无直排入河现象。

3.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对支流500米范围内已关停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定期巡查,严防复养反弹,对达标改造的畜禽养殖企业加强监管,严禁畜禽养殖废水排入浠水河;推进浠水河流域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专项整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浠水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三)由于截污、控污和生态治理效果欠佳,遗爱湖水污染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区域和时段仍为V类水质,很难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在2020年12月底以前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整改目标:实现遗爱湖湖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

整改措施:

1.完成遗爱湖生态修复工程(三期)建设,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生态护岸建设;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遗爱湖禁渔工作;2022年1月底前完成环湖岸线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生态养殖,清理积存垃圾,开展清漂、除藻、保洁等日常工作,履行河湖库长制工作职责。2021年完成长江—长河—遗爱湖水系连通工程并投入运行,实现遗爱湖与长江、巴河水系连通。设置水质监测点,加强日常水质监测,实时收集遗爱湖全域水质数据,按月通报监测数据。

2.2023年6月30前,完成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将遗爱湖湖泊水质由现状的劣V类整体提升至Ⅳ类。

3.2024年6月30前,通过智能化控制对水质监测、水文监测、闸泵联动、视频监控等管理措施,实现遗爱湖水环境联合调度控制,保持遗爱湖Ⅳ类水质并达到水体转换临界点。

4.履行遗爱湖湖长制工作职责,对遗爱湖开展日常保洁工作,坚持不定期投放生石灰和生物菌来改善水质,控制蓝藻蔓延、抑制有害菌类,坚持定期组织保洁人员对湖面垃圾、漂浮物进行巡回清理,确保湖面干净整洁。加强水质检测,及时通报遗爱湖湖水水质。确保水质达标。

阶段性目标:2021年底前完成溢流口整治及禁渔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城区污水管网、入湖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完成遗爱湖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完成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工程建设,达到Ⅳ类水质;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黄州区委区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黄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四)黄冈市职院生活污水通过明沟排放,直接经五七港进入长江,使五七港水质难以根本性好转

整改目标:通过对沿线管网排查,拟定整改方案,抓紧整改,彻底解决黄冈职院通过明沟向五七港排放污水问题。

整改措施:

1.完成原五七港污水管网中被堵、塞的五个检查井疏通工作,对原五七港污水管网工程一体化泵站进行扩容。

2.完成五七港900米污水管网疏通工作。

3.对学校院内及桃园街片区进入五七港排水口与原五七港污水管网交叉口处进行封堵。

4.实施桃园街雨污分流工程。

阶段性目标:

1.2021年底前完成原五七港污水管网中被堵、塞的五个检查井疏通工作,完成对原五七港污水管网工程一体化泵站的扩容及五七港900米污水管网疏通工作。

2.2022年6月底前完成对学校院内及桃园街片区进入五七港排水口与原五七港污水管网交叉口处进行封堵,完成桃园街雨污分流工程。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委、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人: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十五)武穴市西港整治工程未完成

整改目标:完成武穴市西港整治工程建设。

整改措施:

1.加快河道清淤,做好入港污水截污。

2.完成西港整治工程建设。

3.对武穴市西港开展常态化水质监测。

阶段性目标:

2021年12月底完成武穴市西港整治工程建设任务80%,2022年11月底完成武穴市西港整治工程建设任务100%。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武穴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住建局、武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十六)黄梅县县城河整治工程未完成

整改目标:完成黄梅县县城河整治工程建设。

整改措施:

1.加快拆迁工作,加大整治工程进展的调度。

2.完成县城河整治工程建设,包括月桥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和王桥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3.对黄梅县县城河开展常态化水质监测。

阶段性目标: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90%,2022年5月底前计划工程全线完工。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黄梅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住建局、黄梅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2年5月底前

(十七)团风县罗家沟闸整治效果不佳,水体仍发黑发臭

整改目标:通过进一步整治,解决罗家沟闸水体发黑发臭问题,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整改措施:

1.开展水质监测。团风县搞好“回头看”,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巩固水污染排查行动、截污行动、清淤行动和长河综合整治成果。

2.落实河湖长制。强化罗家沟闸水体整治、开展清“四乱”活动,基本实现“四无”(坡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水体无淤塞、污水无直排)目标。

3.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河湖长制牵头单位、相关部门和各级巡查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防止问题反弹,建立长效日常管护工作机制。

市级挂帅领导:马艳舟

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团风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水利和湖泊局、团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措施精准不够的问题

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弱项、土壤污染防治进展缓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不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存在等5项31个整改任务。

(十八)汽车尾气治理力度不大,部门合力不强;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物料堆场扬尘管控不到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秸秆露天焚烧屡禁不止;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扬尘管控和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措施不到位

整改目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年度完成省下达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日常监管,督促各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路检路查,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的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健全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柴油车入户抽测。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非标车用燃料的行为。

2.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密道路洒水抑尘频次,道路施工严格实行封闭施工,不能完全封闭施工的,必须分段封闭施工,并采取围挡、覆盖、洒水、车辆冲洗等防尘抑尘措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加强渣土运输管理,规定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倒地点,渣土运输车出工地必须清洗干净,必须密闭运输,严禁带泥上路、超高超载、沿途漏撒、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

3.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加大禁烧巡查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综合利用,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建立完善收集离田、转运贮存、企业利用的秸秆收贮运体系。

4.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企业现场监管,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采取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督促企业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提高VOCs治理效率。

5.加强巡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巡查、部门巡查、监督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集中交办、会议交办,立行立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九)红安县玉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砂石料堆场未覆盖或封闭,砂石料加工过程中未采取收尘抑尘措施,易产生扬尘污染

整改目标:完善扬尘防控措施,加大降尘抑尘力度,减少扬尘排放。

整改措施:

1.对砂石料堆场加装密封棚,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安装喷淋设备,并对堆场进行覆盖,减少粉尘等污染物排放。

2.硬化厂区道路,修补破损路面,加强物料堆场和产生粉尘场地洒水降尘频次。

3.加装砂石料加工环节收尘抑尘设施,在密闭条件下生产,减少粉尘污染。

4.建立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反弹。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红安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英山县201省道方咀乡施工路段、219省道施工路段渣土区没有覆盖,施工过程原始粗放,扬尘污染十分突出

整改目标: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

1.201省道项目建设已完工,采取常态化养护和洒水降尘措施处理。

2.对219省道扬尘污染源渣土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弃土场种植绿化。

3.对219省道施工路段安排洒水车辆定时洒水降尘,污染严重天气加密洒水频次。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英山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英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十一)英山县汤河家居路段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较大

整改目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

整改措施:

1.加大对渣土运输的管控,确保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2.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3.安装降尘雾炮机,配备冲洗设备,确保车辆进出工地不带泥上路。

4.举一反三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加装施工围挡,加大巡查频次,发现污染路面情况及时清理。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牵头,英山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城管执法委、英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二)英山县山星矿业公司砂石料堆场无扬尘防控措施

整改目标:关闭砂石堆料场。

整改措施:

1.堆料场内物料进行清理退场。

2.料场予以关闭封场。

3.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反弹。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英山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英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三)蕲春县湖北美凯化工有限公司和湖北乾佳化工有限公司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污染较严重

整改目标:两家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并保持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加强湖北美凯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密闭系统的管道口密闭性,防止废气外排。

2.制作循环水箱玻璃钢盖,将湖北乾佳化工有限公司水箱全密封处理,使尾气全部进入废气处理设施,计量罐、循环罐加装无组织废气吸收罩收集尾气,确保废气全部吸收进入废气处理设施。

3.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蕲春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四)蕲春县金色阳光城建筑工地内两处渣土堆场裸露,无扬尘防控措施

整改目标:对项目施工现场渣土进行覆盖处理,制定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案,实现现场扬尘防治管控“六个百分百”标准。

整改措施:

1.及时清运该项目工地内两处渣土。

2.对项目施工现场及其他裸土撒种草籽,并对撒播草籽的裸土采用绿色密目网进行覆盖处理。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现场标准围挡、裸土覆盖、道路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冲洗“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制度,并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坚决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

4.对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开展综合督查,重点督查项目负责人对扬尘防治的履职情况、现场“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扬尘防治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蕲春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住建局、蕲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十五)蕲春县彭思镇茅山村湖北权顺水路装卸公司出入码头道路未硬化,部分砂石料未覆盖

整改目标:完成道路硬化,堆场砂石全覆盖,并长期坚持,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

1.立整立改。加大环保投入,硬化进出港道路2公里,实行堆场全覆盖。

2.举一反三。配备喷淋、雾炮等环保设施设备,严格落实进出港车辆清洗、道路洒水等环保要求,彻底消除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

3.加强监管。不定期对该码头开展检查,严查散货堆场未覆盖、防尘抑尘设施落实不到位等,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蕲春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蕲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十六)麻城市湖北大别山电厂煤堆场抑尘措施不到位;煤堆场废水收集池建设不规范

整改目标:完善煤堆场降尘抑尘设施,减少扬尘污染;完善煤堆场废水收集管网,规范建设废水收集池。

整改措施:

1.建成煤堆场西侧和南侧防风抑尘网,在煤堆场内安装喷淋降尘措施,防止扬尘扩散。

2.对暂时不进行堆、取作业的煤堆采取压实覆盖措施,有效降低扬尘;及时清扫燃煤堆场进出道路,保持路面清洁,定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污染。

3.完善煤堆场废水收集管网,确保雨水与含煤废水彻底分流。及时对已建成的废水收集管网进行清理,防止因煤渣堵塞管网造成废水溢出进入雨水收集沟。

4.全面收集煤堆场所有废水,进入含煤废水澄清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水。

5.安排专人每日清扫煤堆场周边路面,防止路面煤渣进入雨水收集沟。

6.加强对该公司煤堆场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麻城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七)罗田县国盛物资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堆场防尘措施不到位;车间内物料运送环节除尘不到位

整改目标:完善扬尘防控措施,加大降尘抑尘力度,减少扬尘排放。

整改措施:

1.对建筑垃圾堆放场实行全覆盖,增设移动雾炮机,对建筑垃圾堆场和产生扬尘环节安装喷淋设备,加大洒水频次,减少扬尘产生。

2.完善生产车间内各粉尘产生环节的除尘设施,喂料口增配雾炮机一台,输送机进料口增加收尘点2个,中间增加喷淋点8个,采取密闭、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等污染物产生。

3.加强对降尘、除尘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建立喷洒除尘台账备查。

4.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问题整改,防止反弹。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罗田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八)罗田县方木山居项目工地厂区道路基本未硬化,大量渣土裸露

整改目标:对项目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对裸露的渣土进行覆盖处理,落实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现现场扬尘防治管控“六个百分百”标准。

整改措施:

1.硬化施工现场两个进出口通道,并对施工现场环形道路进行硬化。

2.完成两个通道出入口冲洗水槽的建设、车辆冲洗设施安装、工程现场裸土绿色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和建筑材料的清理覆盖。

3.完成一期和二期工程之间标准围挡隔离任务,并在二期工程土方作业区域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配备相应台数的大功率降尘设备。

4.对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开展综合督查,重点督查项目负责人对扬尘防治的履职情况、现场“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扬尘防治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罗田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住建局、罗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十九)武穴市田镇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工业园区20多家企业的工业废水处理任务,加快建设田镇污水处理厂也是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整改任务,按照武穴市整改方案的要求,该污水处理厂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而截至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仍未完全建成,反而上报完成整改并销号

整改目标:田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

1.加快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主体工程完工。

2.按期完成配套工程或设施建设。

3.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工程验收并投入使用。

阶段性目标:2021年底通过环保验收;2022年12月底全面建成,稳定达标运行。

市级挂帅领导:刘忠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武穴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发改委、武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三十)麻城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为2万吨/天,实际进水6000吨/天,且进水浓度低,运行不正常

整改目标:排查问题,加快整改,实现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开展用水量摸排。针对用水大户的污水纳管情况重新进行梳理排查,杜绝漏排,提高进水量。

2.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的维护管理。加强污水管道施工及验收管理,做好工程施工质量管控,确保污水管道达到密闭性要求,防止污水渗漏或者地下水涌入污水管道。

3.做好运维管理。加强进水浓度、溶解氧、污泥浓度、沉降比、碳氮比等参数管理,通过合理选取曝气量和推流效果最佳结合点、增加活性污泥浓度、加大回流污泥量、促进生物菌种繁殖等方式,调整运行参数和处理工艺,确保处理效果,务必做到尾水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阶段性目标:2021年底基本完成具备施工条件部位的施工;2022年12月底完成园区污水管网的全覆盖。

市级挂帅领导:刘忠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麻城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发改委、麻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三十一)黄梅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

整改目标:黄梅经济开发区(大胜关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试运行。

整改措施:

1.完成进出水管网的铺设。

2.完成机械设备安装并试通水。

3.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市级挂帅领导:刘忠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黄梅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发改委、黄梅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二)英山县西汤河污水处理厂污泥未规范处置

整改目标:规范处置西汤河污水厂污泥。

整改措施:

1.将污泥脱水达标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2.建立污泥转移处置联单、台账管理和检查考核制度,加强污泥转移、处置处理全过程的监管。

3.常态化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英山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住建局、英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十三)蕲春县蕲州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泥未规范处置

整改目标:蕲春县蕲州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规范处置。

整改措施:

1.整改交办问题。通过提升污泥收集存储设施、落实污泥管控制度、常态化巡查检查等措施,规范蕲州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2.健全工作机制。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污泥处置规范进行系统梳理,督促健全污泥处置报告、污泥转移四联单等工作机制。

3.实施重点督导。将污泥处置工作列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重点督导内容,常态化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蕲春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住建局、蕲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十四)麻城市麻溪河污水处理厂不能提供环评与验收手续,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整改目标:及时办理和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安装水质在线监控系统,实现水质在线实时监测。

整改措施:

1.在麻溪河污水处理厂原8000吨/日处理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将日处理能力扩容至28000吨/日,以满足现有麻溪河污水处理需求。

2.污水处理厂以新带老,依法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相关部门联网。

3.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麻城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五)武穴市龙坪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偏少

整改目标:提高武穴市龙坪污水处理厂进水量。

整改措施:

1.续建管网工程。按照城镇发展、乡村振兴需要,续建镇区污水管网及接户工程,进一步增强生活污水管网覆盖范围。

2.强化运维管护。加大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排除厂区设备、管网设施问题故障,提升运营效率。

3.加强监测预警。实施项目运营实时监测,对于进水量波动等情况,及时预警、分析研判、排查整改。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武穴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住建局、武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十六)未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县(市、区)土壤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滞后

整改目标: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县(市、区)土壤质量监测点位。

整改措施:

1.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筛查核实,建立县级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2.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初步调查,并将其初步调查报告和相应的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应信息材料填报到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中。

3.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根据污染地块管控、治理与修复状况制定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将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在市级生态环境网站公布。

4.积极谋划争取上级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土壤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配套建设土壤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监测点位。

阶段性目标: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筛查核实,建立县级疑似污染地块名单;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制定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在市级生态环境网站公布;2023年12月底前整改销号。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十七)蕲春县农药厂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有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风险

整改目标:按时完成蕲春县农药厂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整改措施:

1.根据土壤治理与修复的技术规范和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在计划、组织、资金执行等方面加强调度,倒排工期,督促项目各标段承建单位加快项目进度,12月底完成项目的全部试点任务。

2.加强监督和指导,按规范使用资金,严格执行技术规程。

3.完善蕲春县农药厂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台账资料,撰写项目实施的技术总结报告。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蕲春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八)武穴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推进较慢

整改目标:按时完成武穴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整改措施: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调整优化施工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制定月度施工计划,2021年10月底完成项目施工和验收,12月底完成全部试点任务。

2.按照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和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的技术规范,加强资金和技术规范管理。

3.完善武穴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台账资料,撰写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武穴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九)蕲春县湖北美凯化工有限公司和湖北乾佳化工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危废暂存间有包装桶破裂,无废气收集措施

整改目标: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完善危废暂存间,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整改措施:

1.完善两家公司危废暂存间设施,确保达到要求。

2.湖北美凯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和包装物全部进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加强对危废规范管理,严禁露天堆放废物。

3.湖北乾佳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和包装物全部进入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标准规范管理,严禁露天堆放;严格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等过程的规范化管理,转运危废一律使用叉车托盘转运,杜绝跑冒滴漏;对危废暂存间加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防止废气无组织排放。

4.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蕲春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团风县湖北(团风)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和湖北辉创重工集团危废暂存间未建成

整改目标:建成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整改措施:

1.两企业按标准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危废进行分类贮存,中间建设隔离板,禁止危险废物不按规定贮存。

2.两企业设置、完善危废贮存间警示牌、标识牌、危废产生环节工艺流程图,建立危废收集、暂存及处置台账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到位。

3.两企业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并纳入《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实行规范化处置。

4.加强对两企业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指导企业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团风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一)武穴市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

整改目标: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完善危废暂存间,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整改措施:

1.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标识标牌;重新修整泄漏液体收集导流沟(0.3x0.3x48m),扩建改造原收集池(0.5x0.5x0.75 m),规范收集、处置泄漏液体。

2.将危废暂存间隔为三个小间,分别暂存含砷污泥、废触媒和废矿物油。

3.在各危废暂存小间外张贴危废产生环节工艺流程图和危险废物类别标识牌。

4.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武穴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二)浠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行不规范,填埋气体处理设施未建成,填埋气体通过导气管排放,垃圾填埋量管理台账缺失,部分生活垃圾未及时覆盖,部分防渗膜破裂,渗滤液有渗漏现象

整改目标:配套完善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设备设施,实现规范化运行。

整改措施:

1.填埋气科学处置。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浠水云翼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垃圾场填埋气收集后采取焚烧发电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实现资源再利用的目标。

2.加强对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收集整理2017年之后的垃圾量管理台账,实现台账管理规范化。

3.实施生活垃圾堆体整形。从2021年7月1日启动垃圾外运处置工作后,每天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由第三方外运处置服务公司运送到九江、红安进行焚烧处置,不再在金山垃圾填埋场处理。

4.投资1560万元启动金山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按照封场项目设计要求进行库区封场覆盖。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牵头,浠水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城管执法委、浠水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十三)黄梅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整改,现场监测渗滤液处理站外排尾水超标。黄梅县垃圾填埋场存在超库容填埋生活垃圾问题,存在较大环境风险

整改目标: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对垃圾填埋场实行封场处理,新产生垃圾全部外运处理。

整改措施:

1.聘请湖北省环境科学院环境工程设计所编制《黄梅县填埋场整改方案》。

2.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对渗滤液进行专业化运作处理,保障各项出水指标完全达标。

3.对垃圾填埋场实行封场处理,彻底解决超库容填埋问题。封场后,黄梅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全部外运至九江市焚烧发电和武穴市华新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理。

4.对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水、土、气进行常态化环境监测。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牵头,黄梅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城管执法委、黄梅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四)英山县南河镇垃圾中转站等部分垃圾转运设施渗滤液收集不全面,管理台账不规范

整改目标:加强中转站现场管理,实现渗滤液处置规范、垃圾日产日清、运转台账齐全准确。

整改措施:

1.扩充改造南河镇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池至10m3,完善渗滤液收集管道等相关设施,做到渗滤液全收集储存。

2.提高渗滤液转运频次。

3.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完善垃圾中转站台账资料,对渗滤液收集和转运进行专账管理。

4.举一反三,做到垃圾中转站外墙整洁、无成堆垃圾、无污水外溢、无明显异味。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牵头,英山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城管执法委、英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五)黄冈市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不足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确保单日处置目标达到40吨,满足全市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处置需要。

整改措施:

1.推进主体工程建设。12月底前,推进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市隆中环保公司)医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并进行试运行。

2.强化医废监督管理。做好医废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等工作,确保全市医废无害化处置达100%。

3.加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管理。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政策,做好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的接收、运输和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输液瓶(袋)回收利用。

市级挂帅领导:陈少敏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黄州区委区政府

责任人: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黄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 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十六)浠水县洗马镇粪污处置中心处置设施运行不规范,未达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效果

整改目标:粪污处置中心规范运行,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

整改措施:

1.完善处理区域防雨设施。在处理中心干湿分离场建设防雨设施,确保雨水不进入该区域。

2.规范建立粪污收集台账。详细记录每天从养殖场运输到处理中心的养殖场名称、粪污数量、时间、运输人,确保台账规范。

3.及时对沼液进行资源化利用。积极与种植业市场主体对接,与农户对接,扩大沼液利用范围,对现有沼液进行资源化利用,并建立好沼液利用台账。

市级挂帅领导:马艳舟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浠水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农业农村局、浠水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十七)红安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存在超审批规模养殖,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目标:源头减量,粪污资源化利用。

整改措施:

1.控制养殖规模。加强生猪生产管理,削减养殖量,达到符合审批规模的要求。

2.加强用水管理。根据现有处理工艺,结合实际每日处理水量,优化养殖工艺,控制圈舍清洗用水量,降低污水产生量。

3.加强场区平面管理。对截洪沟、粪污分离设施定期维护,对渗漏部位进行修补,加大生态塘进水口管理,坚决避免污水进入场内雨水塘。

4.提升粪污处理能力。新增粪污处理系统。根据各养猪场粪污处理需要,新增粪污处理系统,确保各养猪场的粪污日处理能力大于其粪污日生产量。加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维护,保障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处理后的粪污合理利用。

5.加大外围消纳地管理。种植需肥量较大的作物,增加消纳面积,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阶段性目标:2021年12月底前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2022年12月底前达到2012年环评批复的规模。

市级挂帅领导:马艳舟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四十八)蕲春县株林镇桂花垸村众帮牧场沉淀池废水外排到种植园,管网建设不规范,不能有效综合利用

整改目标:维修改造粪污处理设施,保障设施设备配套正常运行,实现粪污有效综合利用。

整改措施:

1.宣传发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养殖业主资源化利用的主观意识和主体责任。

2.改造设施。对养殖场科学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方案,做好沉淀池维修,彻底解决防渗防漏等问题,确保养殖粪污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场内卫生环境治理,实现干净、整洁。督促牧场限期完成整改达标,做到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

3.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反弹。

市级挂帅领导:马艳舟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关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存有不实的问题

主要包括整改销号把关不严、整改工作作风不实、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等3项11个整改任务。

(四十九)蕲春县大洼矿山修复治理是2018年省环保督察交办任务,按照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整改方案,该矿山应在2019年4月前完成生态修复任务,而现场督察发现,大洼矿山在生态修复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未取得实质进展的情况下,被中铁三局用作黄冈至黄梅铁路项目取土场开采至今。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销号

整改目标:完成大洼矿区生态修复任务和矿区范围外加工区和堆料场临时用地复垦复绿任务。

整改措施:

1.完善大洼矿区开采立面和边坡挂网和复垦复绿,完善排水系统,对矿区范围没有成活的树苗进行补种,对没有外运的石料用绿网覆盖。

2.拆除矿区范围外加工区的厂房、机械设备。

3.按设计要求完成加工区和堆料场复垦复绿任务。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黄冈至黄梅铁路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蕲春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冈至黄梅铁路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蕲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长期坚持

(五十)麻城市白鸭山矿区因石材开采与加工,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当地群众多次信访投诉,反映强烈。督察整改过程中,麻城市简单下发要求相关企业全部集中关停整改的文件,导致200多家石材开采和加工企业停产。麻城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在提供该文件时将“集中停产整治”等内容删除后形成了一份《中部(麻城)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全面提标升级行动方案》(麻石指〔2020〕16号文)提供给督察组

整改目标:规范矿区石材开采加工,加快生态修复,减少环境污染,妥善处置群众信访,杜绝整改“一刀切”。

整改措施:

1.规范企业矿山开采行为。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弃土场。废料堆场外围设置挡土墙,雨污拦截沟汇入山下污水处理系统,倾倒排渣规范排放,进出排渣点道路硬化,排渣点配套喷雾降尘设施。按照“山上梯级截流回用+流域集收”集中处理方式,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及循环回用系统,并规范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定期清理拦砂池、污水处理池,泥沙运到填埋场进行规范处理。按照总量调控目标,严控矿山企业年开采量,严禁未经依法审批越界越层开采。采矿权出让期限到期、受让资源量开采完的矿山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年度开采量达到企业年出让规模量的矿山企业,一律实行年内停产休整,确保矿山依法依规开采、有序开采。

2.加快矿山生态修复。制定白鸭山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矿山提标升级验收标准,根据每个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矿一策”,安排工作专班督促指导,限时验收并处理。加大矿山治理、矿山复绿资金投入,聘请第三方专业复绿公司对照标准抓实开展复绿。

3.加强污染综合整治。对矿山开采和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尾粉定期收集,集中密闭转运。完善喷淋喷雾等环保设备设施并常态化使用;聘请专业保洁公司加大园区道路保洁、清扫频次和力度;加快石材大道、冯徐公路等道路建设,强化运输车辆管理和整治。建成麻溪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并规范运行,常态化开展麻溪河水质监测,整治麻溪河沿线排污口。在园区企业普及建设小型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站。

4.妥善处置群众信访问题。加强环保宣传,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社会对石材污染整治认同和理解。成立信访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环保信访人员,对群众涉及石材环保的信访诉求具备条件的立行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

5.杜绝整改“一刀切”。制定园区加工企业、矿山开采企业提标升级和环保整改验收标准,安排专班专人到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通报,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杜绝整改“一刀切”。加强干部作风教育和纪律约束,以园区干部案为鉴,认真反思不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以务实担当的作风履行整改责任。

阶段性目标: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措施1、2、4整改并长期坚持;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措施3整改并长期坚持;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销号。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麻城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麻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长期坚持

(五十一)白莲河生态示范区矿山大面积开采,生态修复不到位,矿山未采取抑尘措施,无导流沟,生产废水径流而下,固体废渣堆积如山,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目标:规范石垅寨矿山开采,生态修复整治到位,清除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在现有复绿工作基础上,对矿山整个裸露断面进行全面复绿。对于难以喷播区域采取撒草籽或人工种植藤类植物方式进行复绿,并加强管护。

2.派驻专人进驻企业,对矿山开采、运输及卸料等过程中产生的排放粉尘抑尘效果进行不定时检查。落实道路路面清洁、车辆冲洗装置使用、除尘喷雾设施运行、尾矿碎石倾倒洒水等抑尘管理措施。

3.修建导流沟渠,尽快完成污泥压滤机安装、调试、运行,实现生产废水全循环使用。积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池的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污泥清掏等工作,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初期雨水达标排放。

4.设置规范化的废渣场及排土场,严格按规定集中倾倒。过渡期内,尽快合理消纳现有尾矿废石,并加快推进尾矿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开工投产。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十二)麻城市白鸭山杰城同心石业有限公司矿山开采区渣土场仍有70多亩未进行复绿,渣土、碎石裸露,生态修复效果不佳;碎石加工区未采取抑尘措施

整改目标:完成矿山开采区渣土场70亩复绿工作,对渣土、碎石裸露部位进行挂网喷播。安装除尘设备,生产线封闭作业,确保加工区粉尘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对渣土堆放、碎石裸露部分进行清理,整理复绿作业面。

2.对开采区渣土场需复绿区域以及因雨水冲刷等原因破坏的复绿区进行边坡整形。

3.对复绿效果不佳、雨水冲毁的区域进行补栽补种,适时对复绿平台面进行种植树木,提升矿山复绿效果。

4.安装碎石加工抑尘措施,生产线封闭作业。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麻城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麻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十三)武穴市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防洪防渗设施建设不完善,导致梅府大泉洞出水总磷超标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要求,采用物探、打井等措施查找尾矿库漏点,全面排查尾矿库风险泄露点,确保不再发生渗漏。

整改措施:

1.通过分区、抽槽、真空吸附、加石灰水、铺防渗膜等方式,对轮境塘现有存量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理。

2.通过各生产区加石灰方式解决新产生石膏中PH值、水溶性磷及氟等问题。

3.在山下建设磷石膏净化处理装置,从源头上减少进入轮境塘石膏库的量。

4.开展类似环境风险点隐患排查。督导涉事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继续通过物探、打井等措施查找尾矿库漏点,彻底整改到位。

阶段性目标:2021年完成分区、抽槽、真空吸附,深层气提排渗技术钻孔;2023年全部完成整改。

市级挂帅领导:刘忠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十四)黄冈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不规范,现场道路未硬化、无雨水沟,建筑垃圾处理未在封闭场所进行,粉碎的建筑垃圾粉料露天堆积未覆盖

整改目标:完成黄冈市建筑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关闭中环路建筑垃圾消纳场。

整改措施:

在关闭中环路建筑垃圾消纳场之前,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排水管网,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原料及成品堆放场所采取“三围一挡”措施,密闭、围挡、遮盖等临时措施。

2.按要求在卸料区、生产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区域安装使用喷雾降尘设施。

3.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4.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密闭运行;输送带密闭,并通过喷雾降尘的方式抑制无组织粉尘。

5.安排厂区保洁人员每日进行多次洒水、清扫,并确保喷雾降尘设施正常使用。

6.加快推进南湖工业园市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牵头,黄州区委区政府

责任人:市城管执法委、黄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五)武穴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

整改目标:配套完善武穴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垃圾处理设施,在限期内完成问题整改销号。

整改措施:

1.限期完成设施改造。对进出站建筑垃圾实行分区管理,设置分拣区和堆放区。

2.功能区地面硬化。扩大分拣区地面硬化面积1500㎡。

3.站内污水集中收集。对分拣区、堆放区四周砌建排水沟300米,并新建一处污水沉淀池,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将装修垃圾堆放区可能产生污染物质的雨水收集排至污水沉淀池,沉淀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4.功能区四周绿化。在分拣区周围设置围挡300米,栽种树木、种植草皮8000㎡。

5.四周围墙美化。对站外围墙铺设人工草皮800㎡进行美化。

6.配备专业队伍。配备1名站长,负责整个建筑垃圾调配站的现场管理,安全作业和防火防盗等;配备1名铲车司机,负责驾驶铲车对进出站装饰装修垃圾进行整理和装卸;配备4名分选辅助工,负责进站建筑垃圾二次分拣和捡拾站内白色垃圾。

7.加强分类管理。垃圾进场前进行源头分类,进场后二次分拣,将可回收物、轻质可燃物、渣土、木材等大件垃圾在堆放区堆放,可回收物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轻质可燃物集中送到华新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渣土集中进行资源化利用,木料等大件垃圾送到大桥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中心集中拆解和资源化利用。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牵头,武穴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城管执法委、武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六)黄梅县建筑垃圾消纳厂未建设除尘设备

整改目标:完成除尘设备安装。

整改措施:

1.配备两台环保除尘雾炮机,施工期间进行喷洒水降尘,防止施工场内扬尘污染。

2.加强除尘雾炮机管理,安排专人检修保养,确保除尘雾炮机正常使用。

3.举一反三,督促施工场地内裸露泥土覆盖防尘网,最大限度减少渣土扬尘污染。加强消纳场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做到净车出入,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牵头,黄梅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城管执法委、黄梅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十七)武穴市化工园铸炉村拆迁工作未完成

整改目标:完成钱炉村西扩搬迁董垸、翟垸、四房垸、细垸、石孔咀垸、祠堂垸、龙头垸等村组搬迁工作。

整改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选拔骨干力量,按照市包镇(街道)、镇(街道)包村、村包组(垸)实行“三级包保”。

2.加强宣传,上门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3.做好补偿或签约工作。

阶段性目标:2021年底完成拆除房屋99户113间;2022年底完成全部拆除任务。

市级挂帅领导:刘忠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武穴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市发改委、武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五十八)英山县南河镇黑石寨村瑞鑫矿业、碎石厂两家工厂边角料加工传输带未封闭,矿区两个沉淀池建设不规范

整改目标:封闭碎石加工传输带,改建沉淀池,确保污水不外排。

整改措施:

1.限期整改。对企业传输带进行封闭,减小粉尘污染。建设多级硬化沉淀池,完善雨污分流排放设施,确保污水不外排。

2.举一反三,加强运输管理,硬化矿区运输道路,实行碎石平装覆盖运输,道路不间断洒水降尘、清扫,严禁超限超载。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英山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英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九)蕲春县彭思镇老石粉厂大约五千吨石屑堆放厂内,距离长江仅200米,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目标:清理转运存放的全部石屑。

整改措施:

1.将石屑全部清理转运,安全处置。

2.全面清查,消除企业环境安全隐患。

3.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防止反弹。

市级挂帅领导:荣先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蕲春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关于意见建议的落实

主要包括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进一步推进“三大任务”等3项3个整改任务。

(六十)黄冈市委、市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黄冈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要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的调整优化,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黄冈样板

整改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

整改措施:

1.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意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问题。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点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

2.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坚持系统观念,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分析问题,处理好发展与环保、存量与增量、时间与空间的关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产能,健全招商项目事前会商机制,严把环境准入关。科学编制黄冈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有效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全市多式联运枢纽建设,促进运输结构调整。

3.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投入保障机制。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持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财政预算方面优先考虑,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和优化产业结构方面的投入力度。

市级挂帅领导:张家胜、李军杰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六十一)问题没有解决,就是责任没有落实。黄冈市委、市政府要把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下大力气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市委、市政府要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行规定和明确,形成责任清单,杜绝责任死角和相互推诿。不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责不到位的严肃处理。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或者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肃追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大合力

整改目标:全面加强生态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合力。

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2.全面压实责任。落实市环委会关于印发《黄冈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办,杜绝责任死角和相互推诿,切实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3.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正确处理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坚定不移加快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监督执纪问责。

4.注重结果运用。改进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方式方法,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果等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市级挂帅领导:张家胜、李军杰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六十二)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下简称“三大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重大政治任务,又是重大民生工程。黄冈市和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三大任务”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点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定期听取“三大任务”推进情况汇报,下大力气解决“三大任务”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三大任务”推进调度机制、督查通报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加大对“三大任务”实施的资金投入,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按期圆满完成“三大任务”,以“三大任务”优秀成果推动黄冈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整改目标: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施治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力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守护好黄冈碧水蓝天净土。

整改措施:

1.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调整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实行书记、市长双组长模式),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关任务。整改任务由市级领导包案包责,重点问题和任务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集中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督察整改机制,上下配合、左右协调、集中攻坚、彻底整改。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推进调度机制。市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情况,常态化提醒和督办。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围绕“三大任务”,定期就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由市委、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或通报。完善考核问责机制,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三大任务”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集体约谈,对推进“三大任务”中搞避重就轻和敷衍应付甚至推诿的严肃追责问责。

3.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三大任务”实施的资金投入,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提供财力支持。

4.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合力。

市级挂帅领导:张家胜、李军杰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