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管好,在很多人看来是家事,但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如果家长教育不尽职,孩子犯了法,家长不仅会被追究责任,还要接受强制或半强制的教育指导。近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全省法院发出的首份《教育令》被发出。
1月19日,宜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非法拘禁案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情况,依法发出《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家庭教育令》,并联合市团委、妇联等五家单位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据了解,该案发生在2021年6月13日,未满16周岁的小程等三名被告人将被害人毛某强行带回家中,小程发现毛某手机微信有大量余额便想占为己有,三名被告人迫使毛某交出支付密码劫得大量钱财,直至次日晚毛某方被公安机关解救。
主审法官在受理该案后发现,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均存在休学、辍学、抽烟等不良习惯,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保持密切交往,家长或是离异、或是外出务工,缺少对孩子们的日常教育和监管,放任孩子们一步步走向歧途,实属教育失职。
庭审中,法官着重查明三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指出了监护人存在的教育失职问题,并邀请学校老师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
庭后,三名监护人来到宜城法院幸福家庭学校,上了一堂“如何成为一名合格家长”的教育指导课。教育结束后,法官向三名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对三名监护人存在的未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在外务工忽略家庭教育等“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予以训诫,要求三名监督人多与被告人进行交谈,经常性开展道德和法治教育,及时了解学习情况并做好后续学习安排,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全面健康成长。
经过家庭教育指导,三名监护人承诺以后一定重视家庭教育,认真履行监护、管教的责任,帮助孩子回归生活和学习的正轨。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