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在叶家垅地块取土加固南截流港护坡,经过团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不存在非法卖土问题。”2月初,武穴市纪委监委有关人员到刊江办事处团山村召开会议,为该村党支部书记郭某峰澄清正名。
“刚得知自己被举报时,心里十分苦恼。”澄清正名会上,郭某峰眼含热泪激动地说:“多亏纪委及时为我澄清,让我如释重负,犹如严冬里的一把火,真切感受到了温暖。”
2021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在全市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坚决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市纪委监委出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相关暂行办法,以实际行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级各单位广泛宣传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的纪法条款、文件精神、工作动态、典型案例,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篷车”、“村村响”等开展诬告陷害行为纪法责任提示提醒400余条次,营造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良好氛围。建立常态化澄清机制,采取会议澄清、书面澄清、媒体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0余起,依法理性、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信访举报秩序逐渐形成。累计为35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他们卸下思想包袱。
(来源:黄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