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刘河杨林冲至张榜陈广路段及张榜孙冲加油站点位,增设三处电子测速设备,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区间测速路段
1、S205省道刘河杨林冲至青石蕉藤树路段,全程5公里;
2、S205省道青石水车河至张榜陈广村路段,全程8公里。
二
定点测速点位
张榜镇孙冲加油站
三
限速值
S205省道大型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张榜镇孙冲加油站测速点,进街方向大型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限速50公里/小时;出街方向大型车辆限速5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限速60公里/小时。
四
处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将依照不同情节予以扣分、罚款或吊销驾驶证。
五
启用日期
以上设备,自2022年4月1日0时开始正式启用,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控制车速,谨慎慢行。
特此通告
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3日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