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一人冒名诬告被拘留5日

2022-03-05 12:12  

“我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感到十分抱歉、悔恨至极……”3月3日晚,当红安县七里坪镇曹门口村村民李某某被公安干警带到拘留所时,他对自己因一时冲动做出的诬告陷害行为后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三封网络举报信说起。去年村级换届结束不久,红安县七里坪镇纪委陆续从网络上收到举报曹门口村支部书记刘某某的问题线索,反映她虚报土地流转面积、套取国家资金、操纵选举、违规当选等问题。

收到信访举报后,七里坪镇纪委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信访核查。经认真核查,反映刘某某的问题均不属实。

“我们当时去调查,三名举报人无一例外都矢口否认写过举报信,他们还说肯定是有人冒名举报,自己要报警。”七里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苇说。

根据市纪委出台的《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县纪委经认真研判,认定该行为涉嫌诬告陷害,遂将问题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经公安机关侦查,锁定举报人实为该村小组干部李某某。

经调查了解,李某某因换届落选,对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心理。2021年11月,李某某先后三次冒用本村村民刘某、方某、石某的名义,在网络平台捏造事实举报刘某某,妄图逃脱法律的制裁。面对公安机关铁一般的证据,李某某对自己冒名诬告一事供认不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红安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决定,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

据悉,今年以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红安县一手抓正面宣传引导,向市民印发宣传海报3000余份,在1200余块电子显示屏上开展滚动宣传,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一手抓澄清正名、惩戒教育,鼓励和引导干部放手干事、放心工作,释放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已为1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我们将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干部干事方向感更强、成就感更足、方向感更实。”红安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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