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阶段是一个人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学校副校长杨琴表示。随着生理、心理的不断发育,学生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认知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和问题。
精神卫生法明确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7月印发《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作了明确的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已日益成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实现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杨琴指出,对学生从事心理健康咨询、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等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需要专业的场地、专业的量表设备、专业的师资人员等,对于广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员及设施配备远远达不到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远不能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此外,社会有偿服务收费高,一般家庭较难承受康复治疗费用。
因此,杨琴建议:
——建议中央加大财政投入,拿出专项资金,帮助地方学校尤其是刚刚整体摆脱区域贫困地区逐步建立标准化心理辅导室。
——中央相关部委帮助地方创建一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区域辐射带动功能。
——加大对地方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帮助、师资培训、经验推介、公益讲座等工作,普及学生的心理健康常识,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科学规范化的管理。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