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晚九点,英山县石头咀镇派出所接到一起关于涉及跨省劳务纠纷的报警,派出所迅速出警并将信息报告到镇党委,该镇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经了解,宁夏博尧劳务公司组织了一支来自于宁夏、贵州、山东、新疆等多个省份,共计180余人的农民工施工队,计划到英山石头咀镇某企业施工,这批民工已在石头咀镇等待了20多天,所带的生活费已快用尽,而用工企业一方却坚称没有招人施工一事,双方各执一词,涉事民工情绪非常激动。对于该纠纷,石头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纠纷调解小组。
调解小组从施工队组织者宁夏博尧劳务公司负责人秦某处了解到,秦某是因为得到周某和郭某在石头咀镇某企业承包了工程需要工人施工的消息后,受邀组织了180余人的施工队伍前来务工,但实际上周某和郭某并未能取得该企业的施工授权,故在开工日期上一直拖延,直到3月23日,发现情况不对的秦某到该企业项目部询问工程一事时,才知道上当受骗,秦某因无力解决只有选择报警求助政府追究郭某和周某的责任。
本着维护民工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目的,调解小组连续调解十一个小时,从情、理、利、法几个不同角度分别进行突破。一方面对秦某组织民工千里迢迢来到石头咀镇务工的行为表示理解,但也表明秦某的劳务公司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就盲目组织民工务工因此给民工带来了损失的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又从情感的角度谈,这180余名农民工千里迢迢从全国各地不同的省份汇聚到这里也是对秦某的一种信任,他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给他们的补偿能让他们继续在外务工,从而保障这些民工一家老小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由司法所和派出所从法律的层面指出郭某、周某、万某传达虚假用工信息导致农民工受到实际损失这种行为是肯定要负法律责任,而且越早解决,他们所承担的赔偿就越少。最终郭某、周某、万某和秦某于24日晚10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郭某、周某、万某和秦某双方按照各自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共同承担此次所有民工的损失十七万余元。
3月25日,由该镇司法所拟定赔偿合同,在调解小组的见证下万某、郭某和秦某与所有民工逐人签订赔偿合同,并发放补偿金,3月26日所有民工均已拿到赔偿。至此,历时三天两夜的跨省劳务纠纷事件圆满解决。
来源:英山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