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公安部交管局通报隐患信息,湖北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鄂J48xx6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迅速与该物流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得知该车已于2020年转卖给阳新的一位张姓司机,该司机随后又转卖给大冶市金湖办事处的徐某。
了解情况后,民警电话通知徐某迅速检车或做报废处理,徐某自称该车已报废,并将民警电话拉黑,但经平台预警,2022年3月23日17点31分该车辆在大冶市再次出现通行轨迹。
为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点对象整治专班的协同下,民警立即前往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商查处。
4月19日,在大冶市交警大队的配合下,民警赶往徐某经营的水泥店,成功将鄂J48xx6重型货车进行查扣,民警现场对徐某进行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教,徐某深刻认识到了车辆逾期未检验的严重性,并同意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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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经三地交警部门共同努力,鄂J48xx6重型货车在大冶当地拆车企业进行解体报废,成功消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年检是每个车主应尽的义务,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未按时年审的上路车辆将面临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未参加年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