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人 举报有奖!最高奖励50000元

2022-05-13 10:20  

现在有200-50000元在你的面前,

你要不要?

如果你问我有什么要求,

我会告诉你,三个字:“请举报”

如果你想要再详细一点

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

关于黄州区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全区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鼓励广大群众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人员给予奖励,特制定本办法,通告如下: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公安机关受理、核查、督办的,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第二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义务向全区公安机关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条 全区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线索应当认真受理,告知举报奖励有关事项,严格登记制度,记录举报人联系方式,及时开展核查,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全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第四条 举报人举报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一)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50000元;

(二)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奖励5000元至50000元奖励;

(三)破获走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奖励500元至20000元;

(四)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奖励500元至20000元;

(五)查禁、取缔非法制贩仿真枪、弩等管制物品窝点的,视情奖励500元至10000元;

(六)收缴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奖励200元至10000元;

第五条 举报情况涉及第五条所列两项以上情形的,按其中奖励金额高的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原则上只奖励首先举报人,也可由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时间、举报信息、准确程度等提出奖励意见。多人联名共同举报同一事项的,按一案进行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奖金;协商不成的,由负责奖励的公安机关决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公安机关已核实或正在侦办的;

(二)举报人为公、检、法、司、安监、应急等部门公务人员,以及其他在公务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工作人员,或举报线索由上述人员提供的;

(三)同案人检举的;

(四)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第七条 举报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信箱、网站等方式进行举报。

(一)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邮政编码438000

(二)举报电话:

治安大队: 0713-8362117

胜利街派出所:0713-8351640

东门派出所:0713-8695746

路口派出所:0713-8481110

陶店派出所: 0713-8401319

陈策楼派出所: 0713-8460668

禹王派出所:0713-8699800

堵城派出所:0713-8307139

南湖派出所:0713-8345119

第八条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1个月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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