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发布关于高考中考期间严禁噪声扰民的公告

2022-06-02 14:13  

2022年高考、中考临近,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安静的学习、考试、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期间,按国家有关法规和国家有关噪声标准,对各类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禁止超标噪声排放。

1、禁止在考场和考生集中驻地附近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一切活动。

2、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举行活动。

3、禁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的噪声扰民。

4、严格管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

二、为确保考生的休息和高、中考环境,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1、6月3日—9日、19日—21日午间12∶00—下午2∶30及晚上9∶00以后,城区必须停止一切建筑施工;6月6日—9日,红一中、职教中心、红三中三个考点周围一律停止建筑施工;6月19日—21日,职教中心、红安国际育才两个考点周围一律停止建筑施工。

2、6月6日—9日、19日—21日,县城区除禁止鸣放烟花爆竹外,禁止考点周围地段居民聘请乐队举行婚嫁寿丧等庆典活动。

3、6月3日—9日、19日—21日,午间12∶00—下午2∶30及晚上9∶00以后全城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必须停业;6月6日—9日、19日—21日全城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停业七天。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处以警告、罚款、收缴噪声源设施等处罚,望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本公告的规定,为我县考生营造一个安详宁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噪声超标和扰民活动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县公安局5242711或110;县城市管理执法局5248266; 县住建局5185466;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5247155; 县文旅局13872037170。

特此公告!

红安县公安局

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红安县住建局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

红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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