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
一、举报范围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涉及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问题。
(一)药品领域:1、无证生产经营药品“黑窝点”;2、非法生产销售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的药品;3、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行为;4、注册造假等行为;5、药品生产掺杂使假、非法添加、染色增重、虚假投料行为;6、药品宣传与说明书不一致,夸大宣传药品疗效行为;7、无证经营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行为;8、“挂靠”“走票”或者通过伪造资质、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行为;9、违法回收或从企业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以及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
(二)医疗器械领域:1、无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黑窝点”;2、 医疗器械宣传与说明书不一致,虚假宣传行为;3、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行为;4、无证经营,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行为;5、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资质、证照等行为;6、非法购进销售,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
(三)化妆品领域:1、无证生产化妆品“黑窝点”;2、化妆品虚假宣传行为;3、化妆品生产中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行为;4、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或者美容机构擅自配制使用非法化妆品行为;5、非法购进销售,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12315;
(二)网络举报: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
(三)来信举报: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195号,邮编438200。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人举报须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内容应详实、客观、准确。
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举报人可采用实名或匿名的方式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踊跃举报,提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浠水县公安局
来源:秀美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