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火灾现场变消防课堂,50多名企业负责人“以案为鉴”

2022-06-08 10:33  

“各位企业负责人,我们是黄冈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干部,你们刚才看到了,今天早上这家企业发生一起火灾,庆幸及时扑灭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这次火灾的原因目前正在调查中。身为企业负责人,我们要把他人企业的火灾事故当自己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好企业日常防火巡查检查……”。

6 月6日下午,为深刻汲取“6.6”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水调节池爆燃火灾事故教训,湖北省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区大队以今年6月是全国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火灾事故现场警示教育活动。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章伟鹏副支队长、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宋金平副书记、王敏副主任和50余名园区企业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参加灾事故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火场”变成“课堂”,在火灾现场,消防人员详细介绍了火灾起火燃烧轨迹等基本情况,根据企业火灾现场指出存在的火灾隐患等问题,结合当前夏季企业火灾风险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企业夏季火灾预防的基本常识、扑救方法。同时,通过这起火灾事故警钟长鸣,变成压实消防责任的“课堂”。

数十名园区企业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实地看到触目惊心的满地残骸,听到消防人员讲述水火无情的危害,企业负责大家一致认为:身为企业负责人,也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一旦企业发生火灾事故,我们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拘留或判刑,我们都是第一个。通过这次火灾警示教育,我们回企业任要进一步紧绷安全生产这个弦不放松,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在生产过程中,一切以安全为重,把安全排在第一位,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

通讯员: 向红  徐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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