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冈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切实优化广告市场环境,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现将2022年第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1、罗田县某新饰界饰品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代理减肥产品“无限畅果蔬压片糖果”销售业务,为提高销量,利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无限畅果蔬压片糖果”广告,内容有:获得“2020年伦敦国际发明奖金牌/大会特别奖、2020年加拿大国际发明奖金牌/克罗埃西亚特别奖、2018年日本东京发明奖银牌”的奖项;为100%水果蔬菜成分、不含任何添加剂;能够阻止90%的油脂吸收、阻止30-40%的淀粉和糖类吸收,是能够让人“怎么吃都不会胖的神奇产品”。当事人广告宣传的内容与其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三)、(五)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罗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罚款4万元。
2、英山县某生产资料经营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加油点靠公路一侧的LED广告显示屏上显示芭茅街柴油点欢迎光临免费加水免费停车;今日特价柴油直降1元,而加油机上显示销售价格与广告中优惠价不相符。当事人在广告中对价格的允诺内容不准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英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罚款1万元。
3、黄梅县商户蒋某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店铺销售含有“中华民国”字样的纪念币,并在店铺内发布自行设计的含有“中华民国”字样的上述产品宣传图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发布损害国家尊严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黄梅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罚款2.5万元。
4、浠水某医院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未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医疗广告10余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十四)项之规定,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3万元。
5、罗田某美容养生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以宣传牌形式在经营场所发布广告,其中内容包含:像失眠症、抑郁症、肩周炎、颈椎病、腰间盘突出症、感冒、糖尿病、痛经、月子病等都有显著的疗效;熏蒸仅一次相当于一次全身的亚健康检测、相当于50分钟淋巴排毒、相当于300次有氧护胸运动等。当事人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来源: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