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全国总工会对2022年
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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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要督促用人单位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
据了解
湖北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
每人每天12元
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
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
纳入工资总额
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你期待吗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吗?
继续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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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什么是高温作业?
什么是高温天气作业?
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扣工资?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加班;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能被物品代替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
哪种情况能发放防暑物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温馨提示
来源:湖北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工人日报、共产党员、湖北发布